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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早八点] 寻找神木四中3.17晚交通肇事车车主王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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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军 发表于 2015-4-4 21:57: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这是畜牲所为之事,撞人不敢面对,不是男人,你要记住,当你每做一件事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这句话你下辈子也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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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像男人  发表于 2015-4-5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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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_ddGDg3uR 发表于 2015-4-4 22:03: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我的职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的职能就是实事求是,做人要有良心,办事要有公德,人在做天在看,抬头三尺有神明,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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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呵呵,钥匙能在刘手里,想清楚再说  发表于 2015-4-5 08:14
看着你也念书不少,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蛋求是  发表于 2015-4-4 22:13
车主没有借,车主不知情,懂不懂!  发表于 2015-4-4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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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再_tUKQZ 发表于 2015-4-4 22:04: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车主又不是肇事者,车主也是受害者,不了解不要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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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你是车主小舅子的吧  发表于 2015-4-13 20:14
既然是受害者那回西沙傧仪馆领寻赔偿来呀张林林等他着了  发表于 2015-4-4 22:11
法律明文规定,你不知道可以查查法律,念书少就不要瞎叫,他既然是受害者,为什么不敢面对死者家属?他为什么连警察局都不敢来?  发表于 2015-4-4 22:09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出租、出借时,应当对承租人、借用人进行必要的审理,比如承租人、借用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同时,还应保障机动车性能符合安全的要求,比如车辆制动是否灵敏等,机动车所有人没有尽到上述应有的   发表于 2015-4-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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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再_tUKQZ 发表于 2015-4-4 22:15: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一根筋的疯狗太多,么办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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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道德的底线说,你连当狗都不配,辱没了狗的名声  发表于 2015-4-5 09:47
人在说天在看,还有厉鬼在旁边。你是王的狗也不敢胡说。你就不怕你开车的时候,死者把你带走  发表于 2015-4-5 06:34
了解王志平的人就一句话报应  发表于 2015-4-4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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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候爱人一辈子 发表于 2015-4-4 22:29: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唉!一句话,希望肇事者和车主早点出面把问题解决了,大家也不要互相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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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_dn78B 发表于 2015-4-4 22:32: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王志平既然是受害者,那他为什么不敢面对,你念过几天书,懂法律不懂,他既然那么牛,又是受害者,为什么他都不敢拍电影,为什么不敢出来面对,为什么缩头缩尾,像一只老鼠见不了光,我很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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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见人爱 发表于 2015-4-4 22:46: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社会给点正能量,给逝者安息,给肇事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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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xin_DBwDD 发表于 2015-4-4 22:50: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你如果是人就站出来吧小日本把这事放在你身上想想孙子**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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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雨 发表于 2015-4-4 23:15: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逝者安息   虽然车不是老总开的  但是你的员工开车肇事和你是脱不了关系的  事情总有个解决的办法   从容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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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_rYRA6ZG4 发表于 2015-4-5 06:01: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那是绝他达的筋了,还算人了,叫个王志平。他现在怎么对别人将来肯定有一天会遭报应的。这就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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