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宝军,在去年12月31日至今年的4月16日,在赵彦军开的饭店里,打工,是干的厨师,当时上场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说干一个月给我发一个月的工资,但是一个月拖欠一个月,中途我有急事,他给我了一些工资,但是还欠我8600块钱工资,至今也没有给我,你说我一个当厨师受苦受累挣一点钱也不容易,我上门要了好几回,他总有说辞,总是推脱。唉 无奈之下 ,我去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工作人员说,我没有证据,没有劳动合同,说他们需要调查,让我们自己能私了就私了,也是各种说辞,到最后也没有给我解决,你们说我应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要下我辛苦赚的工资?求大家帮帮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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