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一举将李某某等五名团伙抢劫案犯全部抓捕归案,“11.14”团伙抢劫普户出租车案成功告破。 11月14日21时许,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案称自己驾驶的吉利车和现金被五名年轻男女以打的为由上车后对自己实施了抢劫,自己被绑在小车的后备箱,行至高家堡镇时趁嫌疑人不注意逃了出来。接到报案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大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11月16日专案组在神木县大保当发现了被抢劫的吉利牌小轿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经过对嫌疑人在小轿车内留下的线索进行技术处理,最终确定了嫌疑人所在位置。并于近日在锦界镇锦都半岛宾馆将嫌疑人李某某、刘某某、白某、曹某某、贺某某(女)、苏某某(女)一举抓获。 经审讯,2010年11月14日晚7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刘某某、白某、曹某某、贺某某(女)、苏某某(女),在锦界镇刘某某租住地一起商量着抢一辆普户出租车,后决定由白某带着苏某某、贺某某两个女孩去找出租车。当晚九时许三人将受害人李某驾驶的陕K牌吉利车拦住,上车后三人说还要去别处拉人,并电话通知了刘某某等人说他们已经打上了车,于是刘某某、李某某、曹某某三人携带着一把菜刀和两根擀面杖在锦界去马场梁的路上上了毫无防范意识的司机受害人的车,上车后六人让司机李某将车开到了路上一偏僻处,之后便对李某某实施了抢劫,并打伤了李某某,抢走了李某某一部长虹牌手机和现金2300元钱,后六人将受害人塞到了车后备箱并驾车行走,当行驶到高家堡镇时受害人趁嫌疑人不备自己打开后备箱逃走,六人害怕被抢车目标大,于是将被抢车开至大保当新华村附近将车遗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刘某某、白某、曹某某、贺某某(女)、苏某某(女)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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