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0年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2.14万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0891亿元,人均月补差201元;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4.8万人,另有15.2万人纳入临时救助,累计支出资金3.36亿元,人均月补差70元。 2010年,市民政部门还在其他各项社会救助方面取得成效:按照城市医疗救助人均筹资165元,农村医疗救助人均筹资129元的标准,将省、市、县三级的筹资比例细化,督促落实配套资金,累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金540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2.92万人次;组织开展“农村百万孤老认助行动”,为全市1.5万名五保对象和43所敬老院募集认助资金390万元;1.5万名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全年支出五保供养资金4814.4万元,集中供养4286人,供养率达到28%;修订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救灾应急预案,在应对子洲县大山滑坡、定边等县特大沙尘暴、春冻等自然灾害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累计支出救灾资金2823.9万元,恢复重建款611.74万元。榆林市各界还为青海玉树、陕南等灾区接受捐款1686.9万元,通过民政部门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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