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榆林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壳牌长北榆林项目部、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和陕西清水川发电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黄牌警告。 据了解,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导致发生“816”设备火灾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陕西清水川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长达4年,拒不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至今未进行安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壳牌长北榆林项目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松懈,导致公司职工于2010年11月12日酒后驾车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 为此,榆林市安监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壳牌长北项目部、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和陕西清水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黄牌警告。(记者 张有效 通讯员 拓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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