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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神木县顺利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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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L035 发表于 2015-12-23 17:24:0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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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顺利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

神木县的26项考核指标已达到了陕西省环保模范城市标准要求,原则同意神木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通过正式验收”。经过一天的现场检查和验收,今天(2015年12月23日),省环保模范城市验收组宣布我县“创模”成功。
创模验收组组长、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发表讲话,祝贺神木县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并对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工作提出了希望。县领导封杰、高景林等出席汇报会。副县长高景林代表神木县政府向验收组汇报了我县三年来的“创模”工作。
我县自2013年全面启动“创模”工作以来,以“节能降耗工程、污染减排工程、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宁静工程。生态工程。固废处置工程。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宣传教育工程”九大工程为载体,初步塑造了经济持续增长、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形象。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等各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规定的三项基本条件和二十四项指标考核要求。同时在省级“创模”技术评估以后,许多方面得到了巩固,有些指标进一步提升。
其中,2013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3,2014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1;全县域内2个跨界断面出境水质均达到了陕西省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全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一直稳定在100%。;2O12、2013、2014年区域环境噪声年度平均值分别为57.9、57.8、53.5分贝,达到了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此外,三年来,我市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减排工作稳步推进,按期完成了减排任务。
根据神木县环保工作实际,对照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省验收组在祝贺神木县省级“创模”顺利成功的同时,还对我县提出三大建议: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神木县将以省环保模范城市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升“创模”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一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实现“创国模”工作的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创模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力争成功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努力学习环保科技知识,主动增强环保意识。
倡导文明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赃物,不践踏草坪,不随意摘花折草,保护绿色生命。在大自然中游玩,除了美好记忆,什么也不要留下。
保护生物,使生物与人类共存,使万物与环境和谐相处。不可随意引进外来物种,不可随处放生生物,以免破坏生态平衡。
节约用电,随手关灯、关空调、关电脑。使用节能用具(如节能灯、节水马桶等),空调调高1度。电器不要待机,待机一样耗电。随手关掉长时间待机的电脑,下班时拔掉已不需要使用的饮水机电源插头。
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开车时,较长等待请关引擎,不要原地热车,不要急刹车。电器、车辆随用随检,保持良好性能,减少能源消耗和废气污染。
减少污染,不要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随意排放到河流、湖泊、海洋中。使用无磷洗衣粉,不要将洗衣等生活废水排入阳台雨水管道。
节约资源,随手关水龙头。复印纸张双面使用,能用一张不用两张。少用一次性用品(如:碗筷、衣物等)。水、纸张、塑料袋等尽可能多次重复利用。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为了自己,为了子孙后代,为了全人类能永远拥有美好的家园,请大家积极响应倡议,为绿色环保“尽一份责,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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