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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务公告] 神木论坛版主管理规定(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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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ba站长 发表于 2011-3-28 09:50:3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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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论坛版主管理规定(2011版)

为规范神木论坛版主日常管理工作,特建立本制度。
第一条:神木论坛版主管理基本原则
第一款  热爱神木论坛,热情、耐心为神木论坛社区网友服务。
第二款  遵守神木论坛包括本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款  版主工作以引导论坛风气,方便网友,增强论坛凝聚力为主。
第四款  以疏导为主,慎用权力,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维护论坛形象。
第五款  服从管理员的安排,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的问题时,及时向论坛管理员通报。
第六款  尊重其他版主的工作,维护其权威性。
第七款  不得泄露论坛管理过程中的任何记录,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密码告知其他人。  
第二条:版主的工作
第一款 积极发帖、回帖,活跃论坛气氛。
第二款 网友的引导、警告、禁言和解除禁言。
第三款 协调处理网友纠纷,回复网友的问题。
第四款 及时处理和回复本版帖子,包括合理运用精华、置顶、升降、删除、屏蔽、移动、分类等各种权限。
第五款 积极配合论坛管理员开展各项活动。
第六款 注意对新会员的鼓励与互动。
第七款 及时提出改善论坛管理工作的建议。
第三条:版主考评

奖励
网站定期对板块管理较好、积极组织活动的版主进行技术统计的排名,按月度、年度对排名前几位的版主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
处罚
版主有下列行为之一,网站酌情给予警告或暂时、永久取消版主资格。
1. 滥用职权,遭到网友投诉。
2. 活跃度不够,发帖量少,回复不及时、恰当,不配合网站开展活动。
3. 三天以上不上网,不履行请假手续。
4. 长期请假,不履行版主职务者。

5、其他伤害网站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 招聘与录用原则
第一款 版主申请人须在所申请版块有足够的活跃度和一定的威望。
第二款 版主申请人须保证有足够的上网时间。
第三款 详情参阅《神木论坛版主申请管理规定》。

第五条: 辞职程序
第一款 版主辞职需网站管理人员提出辞职申请并说明辞职原因。
第二款 版主辞职申请后最好同时推荐新的继任者,以免由于管理层变动导致论坛管理出现断层。
第三款 管理员接到版主辞职申请,了解情况, 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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