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怪兽 于 2016-3-4 01:31 编辑 ![]() 2016年3月1日晚上,一位顾客在本店愤愤离开后随即在神木论坛“洋洋洒洒”的发表了一篇声讨本店的帖子,这篇帖子通过大量转发在短时间内就拥有了上万条的点击量,帖子字里行间,将本店数落得一无是处,不明真相的部分网友更是积极地投身于声讨本店的巨大暗流之中。 我店在第一时间就根据这位顾客展示的会员卡查询信息,通过所留手机号迅速联系到了卡主,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卡主表示此卡已转送他人,同时也明确表示,并未在神木论坛发表过任何文章,卡可能已经几度易手,故我们未能及时联系到真正的发帖人,直到3号一大早,在神木论坛的协助下,此事才得到圆满的解决。 味蜀吾榆林店从开业至今,我们一点一滴的进步,我想支持我店的朋友们是能够看得到,同时也能感受得到的,从生根到发芽,开花到结果,我们为之付出的艰辛,可见一斑。说千道万都是我们的错,但是这位网友可能没有想过,您的一时冲动之举已经给我店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名誉碎的一地,再加上某些人煽风点火,添油加醋,这种负面影响不是单靠删帖就能彻底消除的,毕竟,三人成虎! 事已至此,这件事情就该结束了,但是关于那个删掉的帖子,有些情况我们觉得还挺有必要向广大网友、顾客说明: (一)味蜀吾会员卡中明确说明:“此卡仅限本人使用,请勿转让,遗失不补。”这位顾客到本店消费使用的会员卡并非属于她本人。 (二)经调取我店前台监控视频,并征得了其他顾客的印证,我店工作人员当时并未使用过粗暴言语,但是味蜀吾榆林店作为一家餐饮服务企业,顾客至上是我们最起码的服务准则。 最后,感谢各位网友长期以来对味蜀吾榆林店的关注和厚爱,能够积极为我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甚感欣慰,我们一定狠下决心,坚决改正! |
本帖最后由 钟馗 于 2016-3-4 14:53 编辑 大鬼小鬼靠边站,让我钟馗来论断。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酒香也怕巷子深,更何况有人还在挖坑坑,波烂倒一个是一个。以事实为依据,以实践为基础,是什么就是什么,谁有错,谁自知,多多沟通,海阔天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那些没有去过味蜀吾的伙计们,你们的任何一句话都值得考究,你们讲的任何话过一遍自己的良心吗? 不过,味蜀吾店家,您一定要加强平时管理,有问题就承认,没有的问题就该澄清事实。想必也是,强扣的帽子确实让人窝火,那帮不明真相的小白,容我慢慢收拾,他们的良心 ---哈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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