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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米脂治安队长滥用职权致236枚**现天安门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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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ba站长 发表于 2009-6-2 09:04:4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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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不法商贩经营销售**和炸药,致使236枚**流入北京**广场。近日,米脂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队长艾绍来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广场惊现大量**

  2006年夏,北京**广场清洁工在广场附近的垃圾箱内发现236枚**!北京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证**编码得知,该批**是从我省米脂县出售后流入北京的。
  获悉情况通报后,榆林市检察院立案调查此事,发现该批**系时任米脂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艾绍来因徇私情私利,而违法批准出售给民爆物品非法供应商冯某的。同时进一步查明,2004年至2005年期间,艾绍来负责米脂县境内购买民爆物品的审批权和监管工作。其间,不具备销售民爆物品资格的冯某,多次找到艾绍来欲低价大量购买民爆物品,后高价出售牟取暴利。艾绍来为徇私情答应了冯某的请求,并在明知冯某开办的公司无民爆物品经营权的情况下,越权并擅自代表该县公安局领导批准向冯某所在公司出售**1100余万发和各类炸药50余吨。
  之后,冯某将其中的872.88万发**和30多吨炸药高价非法销售给山西永和县等地的不法商贩,207.14万发**和20多吨炸药非法销售给本县境内的多名个体煤矿老板,从而赚得不法收入数百万元。目前,除236枚**流入北京被查获外,仍有30.23万发**和多吨炸药无法查清去向。
  因滥用职权被判刑1年半
  近日,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将艾绍来起诉至法院。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艾绍来身为公安机关负责监管、审批民爆物品的工作人员,本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民爆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但其为徇私情,越权批准并使得不具备销售资格的商人获得购买国家管制的**、炸药的许可证,属于不正确履行职责,已触犯了滥用职权罪。
  庭审后,法院认为艾绍来身为负有监管职责的民爆物品监管人员,因过分注重人情关系,放弃职守并在处理公务时掺杂个人私情,而错误行使职权。同时,因不正确履行职责给社会正常治安埋下隐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难以估量的潜在危险,构成了滥用职权罪。鉴于艾绍来有投案自首情节,法院依法从轻做出判决。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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