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5〕7号)、《关于做好第十批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5〕12号)精神和要求,经为期一年的系统培养、管理和使用,阶段性汇报和培养期满的考核答辩等环节,专家组综合评定,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确定兀静等168名教师作为我省第十批特级教师人选。现将评审结果(附后)予以公示,对此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和电话,以便联系。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1—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88668691(兼传真)、87294698(兼传真) 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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