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手机号码被香港某公司选为幸运号码,您将获得该公司提供10万元的人民币奖励,请您速与XXX XXXX XXXX联系领奖”。类似这样的诈骗短信,在今天如过江之鲫。今天你中奖了吗? 在信息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世界各地发生事情我们尽收眼底,正当我们沾沾自喜的时候,其实我们个人资料信息有时候也是别人获取非法利益的一种手段。 据《沂蒙晚报》报道,8月18日,被骗前一天,徐玉玉接到了来自真实教育部门的助学金电话通知。诈骗嫌疑人则以“领取助学金”为由,轻易博取了徐玉玉的信任,并骗取了全家省吃俭用大半年节省下来的9900元学费。 ![]() 19日晚,徐玉玉及其家人前往派出所报案,在回家的路上,徐玉玉突然晕厥,虽经医院历经两日的全力抢救,但仍没能挽回她18岁的生命。另据徐玉玉的家长所述,信息泄露源头在学校和教育部门。 事后调查固然重要,可是,谁来为那逝去的生命买单,谁又能买得起。这只是一个个例,那么谁又能为全国因信息泄露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那一群人买单,谁又能买得起。 持有我们信息的人社会的责任在哪儿?职业操守在哪儿?法律力度在哪儿?个人隐私保护在哪儿? 信息产业化是为人们更好的生活,而不应该成为一种牟取暴利的渠道。面对个人信息被倒卖,我们应如何趋利避害。 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蓝本,严惩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手段,执行是利于人们前行的通道。上有政策,应是下行有效,而不应该是下有对策。隐私保护法也应该根据时代的变化,做出及时地调整。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不应该靠出卖客户信息而获得非法利益。个人更应该加强监督能力,及时有效的进行举报。 信息泄露,泄露的不仅仅是信息,而是我们的切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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