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纳民谏,集中民智”2011年1—7月群众意见办理结果通报 2011年1-7月,神木县“广纳民谏,集中民智”活动共收集到200多条群众意见、建议,归纳出12类33条有效信息,县委书记书记同志对整理后群众意见、建议做了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限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1、建议进行出租车行风整顿。 群众意见:(1)不打表乱收费;(2)拒载现象;(3)拼车现象。 办理单位:交通局 解决措施: (一)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秩序,降低行业经营管理成本。2011年3月份整合了城区的5家出租汽车公司成立了神木县出租汽车总公司,总公司按股份制经营。健全了总公司的内部各项管理办法和制度,并专门成立了出租汽车稽查队,对出租汽车进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总公司以说教为主、罚款为辅的管理方式,有效地规范了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秩序,拒载、甩客、不使用计价器私自乱涨票价等不良营运行为得到明显改善。截止目前为止,总公司共查处违规营运出租汽车570例,罚款总额137500元。 (二)经多方面考察论证,并听取部分群众、各出租汽车公司经理及出租汽车车主建议,经县政府审批同意,于2011年8月初先增加了60辆出租汽车投入运营,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庞大的市场需求量与微弱的出租汽车拥有量之间这一矛盾。以后根据市场容量和交通拥挤情况将继续增加适量的出租 汽车投入县城区运营。 2、建议上下班高峰时段加大公共汽车流量,缓解交通压力。 办理单位:交通局 解决措施: (一)我县城区现有公交车40辆,由安畅公司统一管理和运营,其中挂靠车辆20台,另外20台由公路公司和20台挂靠车辆车主共同参股,双方所占股份比例为51:49。连同挂靠车辆在内,公司与个人股份比例实际上为25.5:74.5。针对这种现状,现在正在座谈收回私人所占的51股归安畅公司所有,这样可以解决很多扯皮现象,为公交车的正常运营创建良好环境。 (二)对于班次少、乘坐拥挤的问题,年初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已新购置了20辆中巴车,新增的这批车辆将全部增加到原来的线路中。现在每条线路每隔20分钟发一趟车,新增车辆后将调整为每条线路每隔10分钟发一趟车(有些主要干道的线路可以缩短至7分钟发一趟车),这样将大大缩短乘客们的候车时间。 3、建议推进节点立交桥、高架桥建设。 (1)鸳鸯塔立交桥;(2)县城东兴街高架桥。 办理单位:城建局 办理结果:已报入明年项目建设,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4、打通东山路全境与杏花滩过境路相连。 办理单位:城建局 办理结果:已报入2012年重点项目盘子。 5、建议修人民路到铧山大桥,为老百姓出行提供方便。 办理单位:城建局 办理结果:正在实施人民路到铧山的索道,预计今年年底即可建成运行。 6、建议政府调整供热期限,适当缩短收费期限。应对供热公司的供热质量进行考评,按照考核成绩给予相关补贴。 办理单位:城建局 办理结果:已经根据天气状况适时进行了供热期限的调整,对供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部考核制度,并对下属的7个供热站进行了考核,除技术因素外基本上能满足群众的供暖需求。 7、建议尽快解决东山路的集体供暖问题。 办理单位:城建局 办理结果:东山路西的集体供暖基本上已经解决,路东由于供热站水压上不去,目前无法解决,待技术成熟后,将及时予以供热。 8、希望政府尽快解决冷库路南供大暖 办理单位:城建局 办理结果:因该片没有建换热站的地方,加之没有多余的热源,目前还无法解决该片的供热问题,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努力及早解决该片供热问题。 9、尽快规范教师补课问题。 办理单位:教育局 办理结果:教育局已组织专人经过一个假期的摸底了解,对老百姓举报的补课点进行查处。并针对补课问题召开了城区各学校校长会议,实行学校和社会联合治理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彻底规范补课问题。 10、为何取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奖励政策。 办理单位:教育局 办理结果: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政策并未取消,现在正在制定新的奖励方案,进一步加大奖励的数额和金额。 11、进修学校教师素质有待提高,建议增加编制,提高教师素质。 办理单位:教育局 办理结果:今后将通过两方面进行规范提高,一是加大规范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联合纪工委加大监督力度,制定处理办法。 12、部分学校每个班级人数太多,平均每个班80人,国家规定每个班不超45人。 办理单位:教育局 办理结果:教育局在开学后逐校进行了检查,严格按照中省市班额标准进行规范。 13、建议为未修房的教师修房。 办理单位:教育局 办理结果:根据保障性住房政策逐步实施。 14、建议将学生作息时间与大城市接轨,按照省上减负规定执行。 办理单位:教育局 办理结果:正在进一步的调研论证,制定出更为科学且符合我县实情的中小学作息时间标准。 15、注重解决教师的职业道德问题。(1)目前教师缺乏公正、爱岗敬业之心,一些教师以教谋私;(2)缺乏进取创新之心,在教学岗位上得过且过。 办理单位:教育局 办理结果:已制定《神木县师德建设评估办法(试行)》,每年进行一次师德测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严禁教师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严禁对所任教班级、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严禁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 16、建议改革教师聘用制度,取消生源、户籍、学历限制,面向全市甚至全省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17、大量引进高学历人才。 办理单位:教育局 办理结果:该项工作正在开展,从2011年起,打破地域界限,每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免费师范生”、“特岗计划”教师和教育硕士;从每年争取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公开选聘采取优惠政策,引进高素质教师,每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若干名高中学科名师,形成开放、多元、竞争、有序的教师资源配置机制。 18、加强医德建设,杜绝吃、拿、卡、要。 办理单位:卫生局 办理结果:立即我开展了医德医风专项整顿工作。成立医德医风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顿工作。针对吃拿卡要等问题投诉,县医院出台专项整顿7条措施,印发张贴《告患者及家属书》。多次召开住院患者及家属意见征询会,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举报保密承诺,鼓励患者大胆举报医德医风差的人和事,对出院患者每周汇总抽查回访一次。半年多来,医德医风办公室对4位同志进行训诫谈话,有几位同志调整了岗位。共回访452人次,退还金额21700元,拒收红包金额8700元(即:眼科4000元,儿科3000元,内一科1000元,外一科500元,影像科200元)。回访中,高达95%的患者反馈,县医院无收红包现象,技术满意度达96.97%,服务态度满意度达93.1%。医德医风整顿初见成效,吃、拿、卡、要现象基本杜绝,服务态度得到改善。 19、建议整治黑诊所,希望卫生等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个问题,要提前预防,查处黑诊所是还百姓健康。 办理单位:卫生局 办理结果:建立了非法无证行医监测哨点,和检察院、监察局、公安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神木县2011年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神卫发【2011】64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对个体诊所(门诊)村卫生室停业整顿及有关规定的通知》(神卫发【2011】7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神卫发【2011】82号)。截止7月份,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58户次,其中公立医院1户次,民营医院18户次,个体诊所125户次,村卫生室80户次,药店34户次,处理举报案件4件,立案查处2户,现场处罚游医4户,取缔黑诊所3个,没收非法行医医疗器械2件,共罚款人民币12.5万元。通过各类整治,我县黑诊所已杜绝,医疗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医疗质量和服务进一步提高。 20、为什么神木人和外地人结婚落户这么难? 办理单位:公安局 办理回复: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县出台了全民免费医疗和免费十二年义务教育等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因此许多外地人通过各种方式想成为一名神木人。但为了控制我县人口总量,调整人口结构,加强迁入县境户籍管理,县政府于2010年5月31日制定出台了《神木县迁入县境户籍准入暂行规定》,规定制定后,我局严格按照本暂行规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暂行规定第八条中规定:与本县人员因婚姻家庭关系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迁入落户: (一)被投靠人年满30周岁,且结婚满5年的配偶; 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一项条件的人员,申请迁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二) 投靠人申请书; (三) 夫妻双方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 (四) 投靠人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五)投靠人无业证明(县级人力资源部门或派出所出具)或单位破产、倒闭、辞职、除名解体的文件或下岗证明; (六)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为此,居民认为神木人和外地人结婚落户难的原因是: 第一、居民不掌握政策,认为只要和外地人结婚就应该为其办理在神木落户手续,而我们的政策是结婚后5年、年满30周岁方可迁入; 第二、外地人在神木入户需要的手续较复杂,居民一时手续难以办齐全,在公安机关可能多跑了几趟,所以认为落户难,实际中我局严格按照政府出台的规定程序办理外地迁入户,只要符合政策、手续齐全,我局从不为难群众,并且我局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措施,决不让群众多跑第二回。 21、部分外地人在神木胡做非为,开黑煤窑,敲诈勒索,建议整顿。 办理单位:公安局 办理结果:为维持煤炭资源的正常开采秩序,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煤炭稽查大队,查处非法采矿行为。在打击非法采矿方面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第一、例行巡逻。由治安队、各矿区派出所抽调民警和煤炭中队、矿管办联合巡查,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第二、乡镇座谈。到各矿区乡镇进行座谈,并在重点乡镇成立打击非法采矿小组,负责对本乡镇范围内发生的挖黑煤的现象。第三、99座谈。要求99成立专人巡防小组,负责本井田范围内的巡防看管,如不重视,所有99的优惠政策全部取消并处罚款。从2010年至今,我局共受理非法采矿案件6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00余人,其中刑事拘留180余人、行政拘留120余人,查获并移交各乡政府、办事处和矿管办非法采煤器械:装载机20台、自卸车56台,三改四机动车48台,打击以孙某为首的东北恶势力团伙1起。 22、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收费合理吗?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一份“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共收取了10元钱,其中复印身份证和户口本2元,最后在证明单子上盖章后又收了8元,两次收费都没有开票据。 办理单位:民政局 办理回复:婚姻登记处的收费项目及其标准是经过县物价局审批,办理《收费许可证》后,严格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费用的,使用的票据是《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许可证》中规定,办理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书》的收费标准是8元。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属于《婚姻状况证明书》的范畴,关于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在《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有一定的复印要求,婚姻登记处接收到办事人员提供复印件只要符合要求即可,办事人员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复印店进行复印。 23、建议出台出殡管理办法,提倡丧事简办。(1)禁止游街;(2)禁止吹拉弹唱;(3)实行火化。 办理单位:民政局 办理回复:根据我县的传统观念和民俗习惯,从思想上短期难以接受严格的文明新风。加强城区停殡送葬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借鉴殡葬改革中推行火葬的有效方法、手段,采取以宣传舆论为导向,以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处罚的方式,逐步引导、规范停殡、送葬活动。根据《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出台《神木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组建文明丧葬工作组,人员从县民政局、交警支队、城管办等相关单位抽调。各城区(开发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建立管理网络。 24、建立公墓,农民到城里居住越来越多,塌陷区难寻到理想墓地,集中管理方便祭奠。 办理单位:民政局 办理回复:墓地的使用年限相对较长,而且不便随意搬迁。近两年内,我局已经察看了县城周边的不少地块,很难选择到一处合适的土地,一旦找到,会立即申报建设事宜。 25、建议每村配备一名大学生村官,而且就在本村大学毕业生中选拔,这样选出的大学生村官既熟悉本村情况,又对本村有深厚的感情,方便了群众。 办理单位:组织部 办理回复:按照中央有关政策,从2008年到2012年利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名大学生村官。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实施。大学生村官的考试录用调配是由省委组织部具体实施,面向全国来进行的,县委组织部受省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具体管理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以来,许多外县籍的或是没有在本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立足农村,服务农民、发展农业、促进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是不是本村的大学生村官在本村任职,并不影响该村的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委组织部的协调沟通,酌情安排大学生回本村任职。 26、下岗返聘人员工资待遇应提高,目前月工资880元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建议政府部门做适当调整。 办理单位:人事局 办理回复:下岗职工返聘工资为2009年全省统一标准,其组成部分为工资680元,岗位补贴200元,工资的调整需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27、神木迎宾大道工程拖欠工人工资一年不付,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办理单位:人事局 办理回复:由于建议人未能提供施工单位和提议人的联系方式,相关部门无法调查。 28、建议政府给科普协管员发放补助。 办理单位:科协 办理回复:全县共吸纳协管员158名,至今在岗156名,2人开除,协管员工资按神人劳发[2009]264号文件规定,由市上按全省平均工资发放,目前是1200元/人•月,另县上配套2360元/人•年,拨到乡镇,由乡镇发放(其中2000元为办公经费,360元为补贴)。经调查了解,所聘用的农村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在乡镇上在乡镇上除积极的完成政策宣传,养老保险、合疗统筹等职责内的工作外,还协助乡镇完成计划生育、基层整建、矛盾纠纷调处等日常性工作,有的已成为政府工作的中坚力量。科协建议解决该部分人员的编制问题,发放一定生活补贴,让他们可以放心工作,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29、改善旧城区生活用电质量,旧城区卫校路近20年没改造线路,大线老化陈旧,主线供电跟不上人民日益增长的供电需求,建议加快改造。 办理单位:电力局 办理回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电力建设稳步发展,但是有些地段城镇建设同电力建设不相互衔接,诸如群众提意见、建议神木县老城区进行电网改造,目前主街10kv干线我局已经全部改造完毕。主要是居民区小巷道路无法改造,无立杆和放配变地方,居民房屋大都是陈旧房,群众阻挡严重,我局多次同县治安队联系协调,改造了部分危急安全的低压线路,但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居民住地旧城区卫校路等地方低压线路半径过大,线路老化陈旧,又没放配变的地方,仅改造线路起不到很大的效果。我局今年已将旧城区低压改造列入计划范围,需要政府建设部门及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将努力解决好神木县人民的供用电问题,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30、神木县政府应实行政务全面公开。县政府应将“十二五”规划、2011年重点项目以及关系民生建设的重大决策等在神木网、神木报、电视台等媒体上公之于众,让广大人民群众学习了解和掌握领会,便于在各自岗位上把握方向,掌握主动,为之贡献自己的力量。 办理单位:政府办 办理回复:县政府通过神木县人民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神木报、神木新闻网等县内媒体已将“十二五规划”、2011年重点项目及关系民生建设的重大决策已向社会大众公布。政务公开栏一般公布与群众相关的社会民生问题,如医疗保障、大学生就业、社会养老保险等事关民生的政策文件等及最新的政务动态;《政府公报》定期刊发县政府和政府办所有政策文件,并将政务动态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成果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并将刊发范围进一步扩大,除对全县机关单位普发外,还向县内大中型民营企业、中省市驻神企业、每个行政村免费发放,起到了传达政令、指导工作、公开政务、服务社会的良好作用。政府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都将在电视台、神木报、神木新闻网及时报道。如政府组织召开的常务会议都将在电视台及时发布。 31、建议物价部门对精煤医院的收费进行检查。 办理单位:物价局 办理结果:经调查,该医院在2011年6月1日至8月18日经营期间多收价款共计4940.55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规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二)款之规定,该院以上价格收费行为已构成价格违法行为。根据该院在检查期间对自身存问题的认识态度并结合违规情况,我局做出如下整改和处理意见: 1、责令该院立即停止以上价格违法行为; 2、责令对其多收价款予以清退,并将退还清单及整改承诺送回我局; 3、对其价格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32、自来水公司,专门不放水,为的是向居民收改造费。 办理单位:水利局 办理回复:短暂的停水是因自来水管网改造或其他未预见原因停水,并非要向居民收改造费而停水,何况自来水管网改造一直由县财政全额拨付,自来水公司未向群众收过改造费。 33、整顿人民路社区干部作风问题。(1)单位负责人经常不到单位,员工来迟走慢,态度恶劣。(2)有盐不给发放,去了一天推一天,害的人为了取这点盐跑了十几趟了。 办理单位:神木镇人民路办事处 办理回复: 一、关于干部作风问题:经调查的确有干部、工作人员不在岗和对待群众态度不好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办事处对社区干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作风整顿,主要采取民主生活会、集体学习等形式进行整顿。对社区一名干部进行罚款处理,对社区一名工作人员、一名小组长进行解聘。发生这些现象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干部、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二是社区工作需要干部、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居民区进行摸底,部分群众到社区办事找不到人,使群众产生误会;三是社区工作千头万绪,加之一些工作对干部、工作人员责任追究严格,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工作压力过大,容易产生烦躁情绪。 二、关于碘盐发放问题的回复: 2008年至2009年,各社区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居民发放碘盐,但是在发放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群众重领、冒领等现象,为此,2010年经神木镇政府研究决定以户口地址为准为居民发放碘盐。群众反映的领不到碘盐的问题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居民户口地址不清,比如“神木县*号、神木县*号楼*单元*号、神木县*排*号、神木县人民路西*号”等,这些地址根本不存在,各社区按镇政府核定的碘盐数量无法给这部分居民及时发放,只有核准户口地址才能发放;二是人民路社区是租赁房屋办公,一次将几十吨碘盐运到社区根本无法堆放,只能分批调运,在此过程中有时间差,所以部分群众不能及时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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