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谈了大概有1年多时间的恋爱,现在闹掰了,要分手。本着好聚好散的理念。没想到,却因为男朋友要我返还我们在交往期间所有红包的费用,而闹到一地狗血。 惊呆了我祖宗,最大的一笔也就是在5月20日期间520元的一个红包,零零总总加起来大概有一千多快两千的样子吧。很大气的一句:中途送给我的礼物就当是喂狗了。 说谁狗呢,你才狗呢,你们全家都是狗,老娘也不差这点钱,但是一毛都不会给你,再说了,中途我没有送给你礼物吗,逢年过节没有给你家人捎过礼物吗?这些你怎么不计算了呢?这尼玛是在变相和我要分手费吧,一根头发都不会给你。 不是说孙家岔的人都很有钱吗,怎么当时一起花出去的钱,现在要我一个人负担,你他妈的在这样逼逼叨叨下去,我觉得至少我也可以以青春的由头,收取一点“青春损失费”然后盛在狗碗里端给你。 尼玛,毕竟当初相爱过,不想这样赶尽杀绝,下次如果再在我面前在提分手费,你的信息也是分分钟曝光的事。这次点到为止,如果下次不收敛,那就一起来互相伤害啊。Who怕who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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