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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tian. 发表于 2016-12-20 09:14:2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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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向榆阳公安分局反映:城区长城北路交警支队周边有不少替他人处理违章的“分托”。获此情况后,榆阳公安分局迅速安排民警便衣暗访、突击整治。于12月8日成功抓获高某(男,46岁,横山人)、白某(男,29岁,米脂人)、郝某(男,39岁,绥德人)三名“分托”。


经查,今年以来,三名嫌疑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多次到交警支队通过使用自己的驾驶证代替他人处理交通违章,每次获利2200元至4200元不等,驾驶证分被扣后又到交警支队司训大队学习、考试,待驾驶证状态恢复正常后继续替他人处理违章获利,三人分别获利15000余元、12000余元、13000余元。目前,三名违法嫌疑人已被行政拘留。


卖分行为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听蜀黍细细给你说:

1、损害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威


买卖交通违法记分使真正的交通违法者逃避了应当参加的交通安全学习和考试,甚至躲避了驾驶证降级处理,致使交通违法记分这一驾驶证管理手段失去了应有的警示约束作用,损害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威。


2、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


顶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卖分及买分人员均实施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卖分者存在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办案的的违法行为;买分者存在故意串通、协助提供虚假证言的共同违法事实。上述违法行为影响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对卖分行为,蜀黍采取的措施:

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违法处理记录、驾驶人参加记分学习考试情况,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对发现的涉嫌顶替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同时,对于协助顶替处理交通违法的车辆管理人、所有人或驾驶人,一旦查实,交警部门将一律撤销原处罚决定,重新进行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将视情追究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


“买分卖分”是违法行为,且存在诸多隐患,广大驾驶员应当自觉抵制。千万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卖分行为不但会将自己送进班房,还会使交通违法者中的“土豪”继续猖獗,而买分者也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请大家一起来杜绝买分卖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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