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12月25日22时,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转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涉及榆林市环境信访件共计88件,目前已办结66件,其中今日办结9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县区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1 受理编号0911号投诉问题:小壕兔乡耳林村和史不扣村内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大牛地气田,打气井后的化学原料污染水源,导致村民饮用水水质变为红色且带有油性,污染严重。 涉及县区:榆阳区 1.“小壕兔乡耳林村和史不扣村内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大牛地气田,打气井后的化学原料污染水源” 是否属实:不属实。经核查,耳林村在2010年至今未进行气井钻探活动。史不扣村从2010年至今钻建了1口(大平探8)气井,该井场200米范围内无住户。大平探8井于2016年8月中旬开始建设井场及钻探作业,在钻井过程中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未建设泥浆池,岩屑清理完毕,现场无散落现象。从2016年10月中旬开始至今正在进行试气工作,试气过程中产生的压裂液和返排液拉运到内蒙古乌审旗大牛气田作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压裂液罐和返排液罐下方无围堰,压裂液罐和返排液罐下方防渗漏措施不完善,存在污染隐患。水基钻井液主要成分是聚丙烯酰胺钾盐、水解聚丙烯腈钾盐等化合物,主要含有钠、钾、钙元素,不含铁、锰元素。目前未发现大平探8井在开发过程中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2.“导致村民饮用水水质变为红色且带有油性,污染严重”部分属实。经核查,耳林村村民基本都饮用自来水,只有4户村民因地界问题未接通自来水管网,没有饮用自来水。史不扣村的深水井已打好,自来水管线未接通。经过对耳林村和史不扣村村民进行饮用水抽水观察,对比发现未饮用自来水的村民家井水沉淀一段时间后呈淡红色。因小壕兔乡史不扣村及部分村水中铁、锰含量数值本底值较高,由此可推测出井水放置一段时间,经过氧化反应水色发淡红。目前,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饮用水进行采样化验。现场采样时,目测水样中未发现含油物质,待水质监测报告出示后进一步分析确认。 是否属实:是 1.查处情况。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大平探8井试气废液罐下方无围堰、试气废液罐下方防渗漏措施不完善的环境违法行为,榆林市环保局榆阳分局按照《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下达了《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阳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于2016年12月24日前整改完成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检查组约谈了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立即修建大平探8井场围堰,改正防渗漏措施不完善的行为。2.整改情况。榆阳区政府针对该问题,一是对耳林村、史不扣村5户村民家进行饮用水采样监测,待饮用水监测报告出来后,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二是责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村民饮用水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化验,及时向环保部门和村民反馈水质变化情况。三是责成小壕兔乡政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一步调查分析形成该水质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针对耳林村4户村民未接入自来水的问题,拿出具体可行方案,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集中供水管网接入。四是责成水务部门将史不扣村和耳林村部分未饮用自来水的住户列入2017年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责成小壕兔乡政府加快推进该项目实施,彻底解决村民饮水问题。 2 受理编号0913号投诉问题:麻家塔办事处燕渠村隔壁100米的工业园区内燃烧焦煤,并且通过烟囱排放黑烟。 涉及县区:神木县 信访事项不属实。经过对柠条塔工业园区全面核查,一是燕渠村本身位于柠条塔工业园区内,而非园区隔壁,距该工业园区最近边界1.5公里,附近再无其他工业园区。二是园区内常压锅炉共计36台,均未超过3吨,大多数锅炉燃料为兰炭,未改用兰炭的燃料为神木县当地产的原煤。另外,园区内还有发电企业6户,锅炉12台,经在线监测,燃料均为兰炭厂煤气,不燃烧焦煤,烟尘、NOx、SO2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二是经现场随机对园区2台锅炉进行的抽测,结果显示2台锅炉的林格曼黑度小于或等于一级,符合国家烟尘排放标准。三是麻家塔办事处燕渠村委会周边100米左右3台取暖用燃煤常压小锅炉均位于柠条塔工业园区内,且3台锅炉均不烧焦煤,而是兰炭,兰炭在燃烧过程中有烟气产生,但不产生黑烟。 神木县责成柠条塔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麻家塔办事处加强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燃煤小锅炉有效监管。一是对柠条塔工业园区所有锅炉进行全面监测,由于涉及锅炉数量较大,需要较长时间组织人力物力实施,预计于2017年3月底前监测完成,并根据监测情况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对司炉工的培训管理,通过规范操作,有效减少锅炉排放烟尘。三是继续鼓励燃煤小锅炉优先使用兰炭为燃料,禁止使用洗中煤、煤泥等低质、劣质煤。四是鼓励燃煤小锅炉进行改造,使用兰炭炉煤气为燃料。五是积极推进园区集中供暖工作,优先选择发电企业余热为热源。 3 受理编号0915号投诉问题:安边镇南侧两条小河(一里河和二里河)附近居民向河里扔生活垃圾十多年,外地拉来的建筑也全倾倒在河道里,河水已经被污染成臭水沟,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井水水质。 涉及县区:定边县 1.“安边镇南侧两条小河(一里河和二里河)附近居民向河里扔生活垃圾十多年”部分属实。安边城区南侧的两条小河(一里河和二里河)原为自然排水壕,每逢雨季,雨水便由一里河、二里河流至安边城区东部盐碱滩自然蒸发。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人口剧增,排水壕周边居住的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入排水壕,导致排水壕时常出现脏乱差现象。2015年,定边县对一里河河堤进行了整治,并在一里河和二里河各安排2名环卫工人专职负责卫生清理工作。 2.“外地拉来建筑也全倾倒在河道里”部分属实。河内倾倒建筑的问题属该镇安寺付元子村村民之间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推至河内的彩钢房,该纠纷已由当地派出所立案查处。 3.“严重影响居民井水水质”待进一步检测。安边镇地下水为苦咸水,不符合人饮标准,定边县于1989年对安边镇进行了饮用水改造,实施了自来水管网工程,水源来自距安边城镇8公里处的王寨子村,安边镇区居民已不再饮用浅井水。 是 一是定边县委责成安边镇党委、镇政府立即对一里河和二里河的垃圾污染进行清理整治,严格生活污水排放管理。目前,一里河和二里河垃圾已全部处理完毕。二是定边县委指导督促安边镇党委、镇政府加快推进街道基础设施建设、街道改造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和两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进度。三是安边镇党委对分管环境卫生副镇长吴瑞宏进行了约谈,对环卫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计入年终考核进行处罚。安边镇将进一步加强环卫管理,全面改善全镇环境卫生,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 受理编号0968号投诉问题:大昌汗镇李家梁自然村和小昌汗村交界处的瑞丰集团下属融德洗煤厂,将煤矸石和污水倒在李家梁自然村东峁沟耕地,严重污染村民耕地。2016年10月10日向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业厅递交相关材料后至今未处理,但府谷县政府向上级部门瞒报称此问题已处理,当地政府部门不作为。 涉及县区:府谷县 1.“府谷县大昌汗镇融德洗煤厂将煤矸石和污水倒在李家梁村东峁沟,严重污染村民耕地”基本属实。该公司于2013年4月投入试生产。在投产初期,该公司将洗选出来的煤泥、煤矸石倾倒于洗煤厂西南侧空地及南侧边坡。府谷县环保局于2014年7月对该公司非法倾倒煤泥、煤矸石立案调查,并处罚款10万元,责令该公司与村民积极协调,对厂界外的煤泥、煤矸石及渠底积水进行清理。该公司于2014年6月征用小昌汗村荒沟新建了排矸场。2016年5月,李家梁村民对融德洗煤厂进行起诉,现正在按司法程序办理中。目前,该公司洗选煤生产线已停产,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和绿化。现场发现:一是厂区西侧边坡有煤泥矸石未清理,西南侧沟渠内存有积水;二是精煤棚和煤泥棚已建成,但仍有部分精煤和煤泥露天堆放,储煤场地堆存部分原煤,筛分设施及皮带传输设施未封闭;三是排矸场部分煤泥、煤矸石未及时覆土碾压。 2.“府谷县政府向上级部门瞒报称此问题已处理,当地政府部门不作为”不属实。早在2014年7月,府谷县环保局就对该公司违法倾倒煤泥矸石进行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2016年1月及6月又对该公司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和10万元,同时责令对厂界外煤泥矸石及渠底积水进行清理。大昌汗镇政府也曾多次就该洗煤厂与群众的污染补偿问题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现已进入司法程序。 是 1.查处情况。针对原煤、精煤和矸石露天堆放以及筛分设施、皮带传输设施未封闭的违法行为,府谷县环保局进行了立案处罚,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立即清理露天堆放的原煤、精煤和煤泥;拆除筛分设施及皮带传输设施。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以上行为。针对厂区边坡上的煤泥矸石未清理,西南侧沟渠内存有积水的问题,现已进入司法程序,府谷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对李家梁自然村东峁沟倾倒的煤泥矸石及渠底积水进行清理;对排矸场煤泥矸石规范处置,及时覆土碾压。 2.整改措施。目前,该公司场地露天堆放精煤和煤泥已清理,原煤正在清理;筛分设施及皮带传输设施正在拆除;排矸场煤泥矸石已覆土碾压;倾倒在边坡及渠底的煤泥待法院判决后再行处置。 5 受理编号0969号投诉问题:小壕兔乡武素村2组5号东南方500米,华北石油开采队3处气井内泥浆和化工原料直接就地掩埋,分别是60#井、12#井,还有一口记不清井号。严重污染地下水,村民用水变为红色。 涉及县区:榆阳区 1.“小壕兔乡武素村2组5号东南方500米,华北石油开采队3处气井内泥浆和化工原料直接就地掩埋,分别是60#井、12#井,还有一口记不清井号”部分属实。经查,DPT-60井场:钻井过程中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清理拉运过程中有岩屑随意掩埋现象,试气过程中有压裂液渗排行为。D1-4-127井场:泥浆池于2008年就地固化掩埋,2016年6月14日由环保部验收。DPH-148井场:钻井过程中泥浆采用不落地技术,现场未建设泥浆池,脱水后的钻井岩屑露天堆存,无防尘措施。 2.“严重污染地下水,村民用水变为红色”部分属实。因小壕兔村水中铁含量数值本底值较高,可推测出井水放置一段时间经过氧化反应,水色发红。经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对D1-4-127和DPT-60井场产生的泥浆进行化验,化验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提供的水基钻井液组成报告,主要成分是聚丙烯酰胺钾盐、水解聚丙烯腈钾盐、超细碳酸钙等化合物,主要含有钠、钾、钙元素,不含铁、锰元素。 是 1.查处情况。针对DPT-60井场在试气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压裂液渗排的环境违法行为,榆阳区环保局于12月22日立案,处罚款10万元,责令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于2016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对清理拉运过程中洒落掩埋的岩屑和渗排的压裂液的清理。针对DPH-148井场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脱水岩屑露天堆存,榆阳区环保局于12月22日立案,处罚款10万元,责令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于12月25日之前完成对露天堆存的岩屑的清理。同时,检查组约谈了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相关负责人。 2.整改情况。该公司12月22日开始对两个井场进行清理,预计于12月25日前完成。针对村民反映的饮用水问题,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饮用水水质进行化验,并责成小壕兔乡政府加快实施集中深井供应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彻底解决武素村村民饮用水问题。 6 受理编号0970号投诉问题:崇文路亮丽苑小区香格里拉烧烤店内安装的壁挂锅炉排二氧化碳、一氧化硫废气,烧烤炉子油烟大。 涉及县区:榆阳区 1.“壁挂锅炉排二氧化碳、一氧化硫废气”部分属实。经当事人出示的壁挂炉产品合格证(2016年9月22日办)等证书显示,该壁挂炉为天然气壁挂炉,在运行过程中,确会产生二氧化碳,但不会产生一氧化硫。目前,市综合执法局已委托环保部门对该壁挂炉排放气体进行检测。 2.“烧烤炉子油烟大”属实。该烧烤店的烧烤炉位于室外,作业时确会产生油烟。 是 1.查处情况。市综合执法局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对其经营的烧烤炉予以扣押。 2.整改措施。市综合执法局已委托环保部门进行检测,如其排放气体超标,将责令当事人限7日内整改,否则将会同工商、环保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对该店进行长效监管。 7 受理编号0971号投诉问题:姬塬镇樊塬村石油开发过程中公路扬尘、油气污染影响农作物收成,村内耕地长期倾倒垃圾和有害物质,污染土地,饮用水存在隐患。 涉及县区:定边县 1.“石油开发过程中公路扬尘、油气污染影响农作物收成”部分属实。调查组对该村公路两旁、26个井场外围耕地进行了仔细勘察后发现,通往井区的道路全为土路,土路两边分布着集体荒地或村民耕地,道路扬尘对沿途耕地中的农作物造成一定影响,未发现有油气污染影响农作物收成现象。 2.“村内耕地长期倾倒垃圾和有害物质,污染土地,饮用水存在隐患问题”不属实。调查中发现,姬樊公路边集体荒地中有部分村民倾倒少量生活垃圾,未发现石油污染物和其他有害物质,不存在石油开发污染土地和水源现象。经过对辛塬小组村民进行走访调查,群众对石油开发满意度较高,希望采油企业进村,提高其收入。 是 一是责成姬塬镇政府组织人员清理路旁生活垃圾,目前已清理完毕;二是责成姬塬镇政府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并加强宣传教育,培养村民环保意识;三是责成各采油企业加强管理,对井场产生的含油废物、废水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四是责成长庆采油五厂、定边采油厂、长川合作项目部对上述8条通往井场的土路进行硬化处理,如果在明年农耕前不能硬化处理的,要对土路先洒水后作业。 8 受理编号0972号投诉问题:大昌汗镇刘三石岩村煤炭资源被盗采,生态环境、林地、村道路遭到破坏,洗煤厂昼夜生产,大气污染严重,督察组来之后处于停产状态的问题。 涉及县区:府谷县 1.“大昌汗镇刘三石岩村煤炭资源被盗采,生态环境、林地、村道路遭到破坏”待进一步核查。经查,永成洗选煤厂和荣昌洗选煤厂均按照环评批复进行建设,且均已停产,未发现盗采煤炭资源和对生态环境、林地、道路破坏的行为。经过对永成洗选煤厂现场核查发现:一是该公司洗选煤生产线因市场原因,于10月中旬停产至今;二是防风抑尘网建设不完善,原煤露天堆放;三是工业场地部分未硬化,精煤未棚储;四是厂区西侧煤泥矸石乱倾乱倒。经过对荣昌洗选煤厂现场核查发现:一是因市场原因,该公司11月2日至今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厂区南侧防尘网外煤泥矸石未进行覆土碾压;三是工业场地部分精煤未棚储;四是部分工业场地未硬化。关于下母胡焉垃圾填埋场建设,是否涉及盗采煤炭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林地问题,府谷县已组织发改、国土、矿管、能源、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核查。 2.“村道路遭到严重破坏以及洗煤厂昼夜生产,大气污染严重”不属实。永成洗选煤厂和荣昌洗选煤厂分别于今年10月中旬和11月初停止了生产,目前均处于停产状态,且该村道路畅通,群众生产生活正常。 是 1.查处情况。针对永成洗选煤厂和荣昌洗选煤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府谷县环保局一是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清理场地原煤,精煤棚储,并于2017年4月底前硬化工业场地,完善防风抑尘网建设;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分别进行立案处罚,各罚款10万元;三是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清理各自厂区西侧煤泥矸石;四是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清扫、喷洒道路和煤场,减少煤粉尘污染。 2.整改措施。府谷县将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对下母胡焉垃圾填埋场建设是否涉及盗采煤炭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林地问题的核查,届时将根据核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下一步,府谷县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9 受理编号0973号投诉问题:三川口镇宋家川村川道上的养鸡场鸡粪污水随地乱排,臭气熏天,当地住户苦不堪言。 涉及县区:子洲县 信访事项属实。经查,子洲县顺发种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确实存在鸡粪不规范堆放,下雨时鸡粪污水乱流现象。是 1.查处情况。三川口镇对两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养鸡场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 2.整改措施。对大部分方便集中处理的粪便,在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暂时存放在远离群众居住地的粪坑,用塑料篷布进行覆盖,并添盖黄土,待春暖地融后送往农田作肥料。对部分现在无法集中处理的粪便,缩小面积后用塑料篷布覆盖,并添盖黄土,严防流入河道,明年开挖还田。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8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68899170,专门邮政信箱:西安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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