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40多岁的榆林市供电局职工姬某在清涧县外出公差中,因公死亡,榆林市供电局将姬某女儿顶班,然而今年12月10日,女儿小姬同样死在了工作岗位上。失去了丈夫和女儿的徐女士悲痛万分,要求供电局让儿子为姐姐顶班,对此榆林市供电局称,可以确定是因公死亡,工伤保险可以赔付60万元左右,但顶班不可能。 35岁供电局职工 深夜因公死亡在岗位上 今年35岁的姬媛是榆林市供电局变电站的一名普通职员。姬媛的弟弟姬亮说,12年前,父亲因公死亡,前几天姐姐同样因公死亡,她们一家人为榆林供电局付出太多,也失去了太多。“我姐姐有一个孩子,还很小,我姐夫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7年多,现在才服刑一年多,出狱时日尚早,家里现在没有什么收入,过得很可怜。” 姬亮的母亲徐女士说,她今年58岁,12年前,丈夫突然去世,她独自把儿女拉扯大,现在又白发人送黑发人,世界上最坏的事情都让她遇到了。 徐女士说,丈夫姬林军是1975年供电局的第一批职工,风吹日晒在电力事业第一线,2004年4月份因公死亡在工程线路上,当时榆林市供电局安排女儿姬媛顶班,工作地点在变电站,一干就是12年。女婿入狱后,可谓家破人亡,只留下了三个六旬老人和7岁的孩子。以后的日子不知道该咋过。 姬媛的家属称,因家里情况特殊,榆林市供电局应该予以关照,解决其儿子和弟弟的工作,另外妥善解决因公死亡赔偿事宜。 榆林供电局称可赔付60万元 榆林市供电局相关人员表示,姬媛系榆林市供电局原变电处全民制职工,今年35岁,今年12月10日,在110KV大保当变电站上班,当晚21时40分左右,姬媛对和自己同时值班的贺晓飞说自己感到牙疼,在宿舍休息后贺随即给姬媛倒水喝,当晚24时左右,贺第二次叫姬媛喝水。12月11日凌晨3时30分左右,贺发现姬媛意识模糊,当即打电话叫大保当博仁医院急救人员,4点27分急救人员到站施救后抬走病人,送往榆林市星元医院抢救40分钟后,心跳呼吸未恢复,医院宣告急救无效,死亡。 姬媛死亡后,榆林市供电局于11日早晨9时左右,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向榆林市工伤经办中心进行报告,申请视同工亡认定。当日15时,刘玉庆总经理召集多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安排慰问家属协助后事办理,申报工伤手续等事宜。“榆林市供电局为每个员工都购买了工伤保险,因公死亡可以赔付60万元左右。”榆林市供电局一名工作人员称,此后几日内,家属提出的一些要求,相关负责人均一一解释,合理要求也都予以满足,但家属在办公楼出现踢打办公室门,翻阅大门语言攻击等不理智行为,严重影响到单位正常办公,已向警方报了案。对此,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玉庆说,姬媛因公死亡一事,家属提出的顶班要求不可能同意,“政策规定的一分钱不少,政策没有规定的一分钱也拿不出去,正常死亡,家属无理取闹。”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12月26日,榆林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李春临批示,要求榆林市供电局查明情况,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华商报记者 祁铭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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