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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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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竹 发表于 2017-1-18 16:51:1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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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梦竹 于 2017-1-18 17:04 编辑

鸡年吉祥   喜迎新春
我县2017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新年即将来临,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我县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临时办理申请做了严格规定。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方可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人须为神木籍户口,每个户口本只限一人申请,每人只限申请一处摊点。

(二)申请人年龄须在22至55周岁之间。

(三)申请人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申请人须先预交1万元保证金。

办理流程如下:

(一)持本人申请书到申请摊点所在镇(办)和派出所签字、盖章。

(二)本人持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银行打款凭证县安监局危化一科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18日(上午8:00时-11:30,下午14:00-17:00时)

报名地点神木县滨河新区广场路南煤炭大楼十五楼1502室

开户行:神木农商银行营业部

户名:李程

账号:6225 0610 1100 8615 908。

(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现场领取《受理通知单》。

(四)2017年1月19日上午8:30,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到神木县滨河新区广场路南煤炭大楼十五楼1508会议室参加摇号。县安监局对摇号中标的申请人现场发放《拟发证通知单》。

(五)申请人持《拟发证通知单》到县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六)申请人持申请书、《营业执照》、安全管理协议、银行缴款凭证、《拟发证通知单》到安监局许可办(413室)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七)2017年1月19日下午14:00,在神木县滨河新区广场路南煤炭大楼十五楼1508会议室统一参加县安监局组织的烟花爆竹经营资格培训。

(八)经营期满后,经营者到县安监局财务科(418室)退还保证金。



各镇(办)、大柳塔试验区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摊点位置数量为:大柳塔试验区10个,店塔镇4个,孙家岔镇3个,中鸡镇4个,尔林兔镇3个,大保当镇8个,高家堡镇8个,锦界镇8个,永兴办事处1个,花石崖办事处1个,沙峁镇1个,其他镇(办)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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