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疾人高艾虎,26年有家难回 高艾虎,今年57岁,身为一名聋哑人,他没有得到亲人的关照,反倒被亲哥哥强占房产26年,而高艾虎讨要房产的结果,是招来殴打和无情的伤害。 一场围绕房产的官司持续打了20多年,村、镇、县、市、省各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犹如空文,而法院判决竟成为其大哥高子祥强占房产的“护身符”,本该属于高艾虎的权利得不到伸张。近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采访。 聋哑弟为何屡遭亲哥哥殴打 6月22日,无处栖身的高艾虎躺在女儿家里,见到记者时,他老泪纵横,用手指他疼痛的胸口,撩起裤腿给记者看他满腿被踢的伤疤。原来,自从他大哥侵占了他的房产后,他屡次遭到其大哥大嫂的辱骂和殴打,后来发展到亲哥哥的儿媳孙子也对他殴打。 了解情由的邻居黄正榆、高财旺告诉记者,“6月15日,哑子(高艾虎)在门市上又被高子祥的两个儿媳和孙子揪着耳朵打,用脚踢,最后还把一瓶矿泉水从他头上浇下来。当时我们就在旁边,苦苦相劝也没用,后来120来了,110也来了,当时,旁边围观的群众都看不过眼。类似这样的暴力行为不只是这一次。” 黄正榆说,2005年,高艾虎也被这样殴打过,甚至更严重,后来是现场村民把高艾虎抬到市政府,请求政府出面解决,虽然有人接待,但问题最终还是没有解决!”原来,黄正榆所说高艾虎的遭遇,都由三孔窑洞引起。 听说记者来意,一些和高艾虎、高子祥有血缘关系的村民主动来向记者讲述其中隐情。高增祥和高艾虎、高子祥是叔伯亲兄弟,他原本站在背后只是劝说高子祥,但对方不听劝,期间,有村民看不过眼,曾用语言刺激让他出面保护高艾虎。高增祥对记者说,“当年如果不是看在有高艾虎三孔窑洞的份上,我不会用四轮拖拉机给高子祥免费拉沙子。后来,房子还没有盖好,哑子(高艾虎)就没有了窑洞的实际所有权,只好搬回到山上的土窑洞暂住。2003年,窑洞塌了,把家具都埋在里面,哑子(高艾虎)只能在外面租房住,一直到现在”。 据村民介绍,高艾虎的儿子高治飞6月16日也遭到高子祥和其家人的殴打,但他始终没有还手。高治飞淡淡地说,“我四岁那年,家里盖起窑洞,可是却没有我们的,当年大伯高子祥和几个人唆使我父母离婚,说起来,我母亲其实是被他们赶走的。第二年,我母亲遭遇车祸去世了,我和妹妹从此吃百家饭长大,有时也在我大伯家吃饭,我和妹妹感激帮过我们的人家。”记者从他的言谈和表情中,几乎看不出他对大伯夺走自家窑洞的愤恨。高治飞的姑姑高爱芹提起这些往事,却控制不住情绪,她抹着眼泪说,“子祥和艾虎是我的亲哥哥和亲弟弟,哥哥不应该这样对一个聋哑弟弟,他太过分了……” 老村官诉说事情原委 当年的老村支部书记尤智和村主任高子华提及往事仍记忆犹新。高子华说,“那是1985年,村上准备批38户宅基地,当时大家就选址问题提出抓阄解决,在抓阄前,高子祥说他的聋哑弟弟也该分到宅基。考虑到哑子是残疾人就同意了,还特别照顾让他自己选地址,后来甚至将砖厂借给哑子,让他自己制砖坯。最后在村民共同帮助下,俩兄弟盖起9孔窑洞,其中6孔是高子祥和他儿子高治国的,另外三孔归高艾虎。当年就确定他们三家的宅基地,并对高子祥和高治国的宅基手续进行申报,次年又申报了高艾虎的宅基手续。” 高子华补充说,等房子盖好后竟没有高艾虎的,很多村民都想不通。这么多年来,9孔窑洞一直被高子祥、高治国父子占着。原本村里还要给高子祥的次子划分宅基地,就是因为哑子的宅基没有下落,村里始终没给解决。“有次抓阄选宅基,高子祥老婆上来抢阄,我还骂了她,如果你们把哑子的窑洞给让出来,村里就给你批,要么,不可能!” 政府行政复议犹如空文 榆阳镇广榆村村委会曾为此多次出具证明,以证明“高子祥、高治国与高艾虎三户宅基地是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划拨,高艾虎的宅基手续是第二年申报。”2003年以来,榆阳区榆阳镇、榆林市政府乃至省政府都对此做过行政复议决定——“经查1991年—1992年,县、乡、村组成工作队检查村民住房,并颁发土地使用证。工作人员仅凭高子祥的一面之词,把本该属于高艾虎名下的三孔住宅土地证颁发在高子祥次子高治平的名下,后经榆阳镇调取土地证原始档案以及区档案馆查证,高治平无任何批复却有土地证,高艾虎有批复而无土地证的荒唐事实,各级政府复议决定意见基本一致。要求撤销榆阳乡政府给高子祥、高治国颁发的294号和5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榆林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予以撤销并公告了土地更正登记结果,结果为,“广榆村居春巷38号院46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高子祥、高治国、高艾虎三权利人按等份共有。”事实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处理意见犹如空文,对高子祥没有任何约束力。2012年6月22日。记者电话采访高子祥的长子高治国时,遭到拒绝,他说“根本不欠高艾虎的房子,”随即挂断了电话。 宅基归属扑朔迷离 高子祥为何坚持要和哑弟的官司进行到底?记者采访得知,基于两点:一是划分宅基地不是同一时间;二是榆政决字(2006)4号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上登记面积668平方米和实际面积不符。 时任村支部书记尤治解释说,“当时划拨宅基地时就是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只是高艾虎的手续是第二年申报的,但正式审批是同一时间,即1986年7月22日。至于宅基地面积当年是按每户三孔窑洞宅基地为准。” 高子祥、高治国父子因不服榆林市政府土地权属争议行政管理一案,于2006年11月20日,向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榆林市人民政府在处理原告与第三人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未进行严格认真的调查落实,就认定二原告占用面积为668平方米与实际不符,二原告与第三人是否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划分的宅基地无充分的证据能证实,而且原告高子祥现持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56号,并非认定的294号。据此,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判决撤销榆林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榆政决字(2006)4号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由榆林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据了解,近期榆林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区法院三家就高艾虎维权一案进行过座谈,大家一致认为,高艾虎是被冤枉的,初步探讨看是否通过法院对他们进行调解,也许这就是此案最好的解决办法。 采访临近结束时,记者专程来到让俩兄弟争议26年的宅基地查看,面朝繁华街道的四间门面房都被以3—4万元不等的价格向外出租,而每年十多万元的收入与至今有家不能回,靠寄居女儿处度日的聋哑人高艾虎无关。 村民高增祥拿着一份有广榆村328位户主的联合签名书对记者说,“如果再开庭,我们要代表328名户主到法庭上为哑子高艾虎作证,还要联名上书榆林市政府为一个残疾人鸣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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