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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文化] 中国人寿保险榆林分公司:您怎么能“骗”老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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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老妖 发表于 2012-9-7 16:28:2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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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3日,记者收到一位来自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老人发来的题为《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并中国保监会的一封信》的邮件,经记者多方面了解,2003年6月23日,老人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一名业务员说,买人寿保险有很多好处,并且每月每年还可以拿到分红等等。在其再三鼓励下,老人给老伴买了一份每年交2990元的“康宁终身保险(99版)”,保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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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老妖 发表于 2012-9-7 16:29:0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在老人连续交了9年保费后,老人在查询保费后发现竟然没有一分钱分红,经再三询问保险公司无果后,老人感觉似乎上当了,于是要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连本带息一次性退还给他,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工作人员先以给老人办保险的业务员早已离职为由再三推脱,后经老人再三要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工作人员才给老人退还了15670元,同时又以老人只有交够10年才能在其老伴过世后支付3万元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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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老妖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6:30:2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第二节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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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老妖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6:30:5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根据合同规定,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老人的投保金额每1000元9年的增值为1567元,老人在2012年6月23日提出解出合同,但是直到记者发稿,老人还未收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退还的所有保险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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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老妖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6:31:5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老人发予记者的邮件原文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监会领导:
  你们好!
  我叫牛社礼,陕西省横山县一位70多岁的老人。2003年6月23日我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一位业务员说,参保有很多好处,在其再三鼓励下,为我老伴韩梅花参保一份人寿保险,合同为2003612323S42000010147号,年交现金2990元。到今年(2012年)6月23日整9年,共交款26910元。结果不见一分钱的好处。于是我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横山支公司询问,才知道上当受骗了,我当场提出本息一次性退还给我。他们先不给我退,在我再三要求下于今年(2012年)8月20日才给我办理了退保手续,给我退了15670元,使我白白损失11240元。按合同规定1000元,九年增值为1567元,但在退保中不执行合同规定,就连15670元都迟迟不给我往帐户中打现金。他们这中不履行合同做法对吗???我衷心希望通过你们将我的本息如数退还我为盼!
  此致
  敬礼
  陕西省横山县:牛社礼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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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歌┃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23:24:3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监会领导:
  你们好!

  这个明显是一家人啊 你被人家打了还告诉人家妈。。

比起这个还不如发到网上效果好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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