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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陕西勉县:村委会截留移民搬迁补助难道是误会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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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Q讨债 发表于 2012-9-24 09:32:0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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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勉县勉阳镇舒坪村近50户村民在领取3万元移民搬迁补助款时,被要求上交1.1万元。村主任称,收的1.1万元属于集资款,1万元用于村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开会征得村民同意。据悉,勉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该村村支书已被免职。(9月23日《西安晚报》)

  截留1.1万是否合理?按镇上分管领导的说法,村委会截留村民的移民搬迁补助,一是没有政策依据,收取1.1万没有向镇上汇报,是村上私自决定的,没有任何政策依据,是完全错误的。二是政策理解有误导致?早期县上移民搬迁政策宣传时介绍有‘安置户按照每户3万元补助(农户补助2万元,基础设施配套1万元)’,村上对政策理解有偏差,实际上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不在这3万元之内。意思是说,根本原因还是政策理解有误造成的,村委会不是故意为之,一场误会而已?

  说法不一。村主任说,村里穷,修路、饮水、通电等没有资金,村民也穷,这不是要发移民搬迁款吗,就先留下一部分来搞基础设施建设。而且收钱是村民同意了的。听起来有理有据,理由也充分。但是,和镇上所说的“政策理解有误”视乎不是一回事。村委会那叫搞“民生工程”,“为民办事”,就连500块钱是干啥用都明确了的,计算得很精准。试问,搞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反映7月份就收了钱了,几个月了,钱用来建了什么,支出得有个明细吧。而且全村不是每户都可以领取移民搬迁补助,搞全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只有这50户交钱,其他的村民可以不交?村民真的没有意见?而据村民反映,要是不交1.1万元,就扣留3万元的存折,一分钱也拿不到,而有的村民急需用钱,就“同意”交钱了。

  移民搬迁补助款,对村民来说,意义重大。国家三令五申,严禁贪污和挪用移民搬迁补助,要想方设法做好搬迁移民的善后工作。政策是好的,但是,真正执行起来却花样百出,村民领取应得的补助时障碍重重,坎坷不已,什么资料费、照相费都来了,“雁过拔毛”,却干得那么理直气壮,将手上的权力运用得淋漓尽致,令人作呕,不知其可。

  现在国家对“三农”的补贴那么多,真让人担忧,这些钱是否真正到了农民手中,村民领到的补助是否是打了折扣的?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清楚明白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可以领取什么补助,应该领取多少补助,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减少中间环节,各级政府都应尽量将配套补助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上;另一方面,加强村干部的监管力度,实行村委会财务公开制,对损害村民利益的村干部进行严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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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妈妈myq 发表于 2012-9-24 09:33:0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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