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儿子发生交通事故致死,作为父亲的王运发为索要赔偿和发泄心中不满情绪,将儿子的尸体抬入交通事故肇事方家中停放三天。近日,王运发被山东新泰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0年1月4日,被告人王运发之子王笑天与汤义生发生交通事故,王笑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痛失爱子的王运发为索要损失和报复汤义生,于1月8将儿子王笑天的尸体抬入汤义生家中停放三天。后经调解,王笑天的尸体被抬走,但被告人王运发仍一直在汤义生家中居住,居住时间达28天。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运发未经他人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案中,王运发作为受害方,其要求赔偿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王运发在维护其权益时,未采取合法途径,而是采用非法手段,致使其由受害人变成被告人并被判刑。 这是我在百度上摘的一个案例这种是跟其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出事以后的停尸闹事,而这个帖子是死者自己开车掉落山崖。 |
什么事都有能解决,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才好,司机也有责任,并不是光主家啊,别讹人,好好说,那人都走了,也是意外,你的报道片面,完全站在你朋友的立场,可是主家也不想有这样的发生啊,都得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最好,别让舆论压死人,根据真实情况汇报才好~~只是个人想法,不偏袒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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