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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早八点] 天理何在!给乡长拉沙子出车祸2死1伤!死者尸体不知道去向,死者60岁老母亲被刑拘

阅读数:11224  |   回复数:78
秋刀鱼 发表于 2012-10-18 11:05:0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s1989 发表于 2012-10-18 10:43
抓人是对的 你们非法停尸几十天已经触犯了法律 还有你那个朋友想法太简单了 人已经死了应该想想以后的事情 ...

非法停尸犯罪?不懂,解释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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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子 发表于 2012-10-18 11:19:3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说公道话,他去给乡长拉沙,要么是为了挣钱,要么就是巴结乡长,以后得到好处,正是这样助长了腐败,至于事故应该按交通事故处理,,要不是去给乡长拉沙,出了事故呢,难道也是乡长的过,我们同情死者,希望能得到好的处理结果,使死者安息,家属得到补偿,哪怕是乡长给一些公款也好,以不同的形式弥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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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989 发表于 2012-10-18 12:01:58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秋刀鱼 发表于 2012-10-18 11:05
非法停尸犯罪?不懂,解释下吧

你可以去百度一下非法停尸要承受什么法律责任  在从社会角度想一想如果人人都把尸体乱停放到其他人家里 而有关部门不理不睬那么这个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子  在打个比方有人给你家送东西然后半路出车祸了死了 死者的家属吧死者的尸体放到你家几十天 请问你会怎么想 52楼说的对 我们同情死者 希望能得到好的处理结果 让死者安息 家属得到点补偿 这样是可行的 但是停尸闹事就是家属的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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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989 发表于 2012-10-18 12:10:3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因儿子发生交通事故致死,作为父亲的王运发为索要赔偿和发泄心中不满情绪,将儿子的尸体抬入交通事故肇事方家中停放三天。近日,王运发被山东新泰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0年1月4日,被告人王运发之子王笑天与汤义生发生交通事故,王笑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痛失爱子的王运发为索要损失和报复汤义生,于1月8将儿子王笑天的尸体抬入汤义生家中停放三天。后经调解,王笑天的尸体被抬走,但被告人王运发仍一直在汤义生家中居住,居住时间达28天。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运发未经他人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案中,王运发作为受害方,其要求赔偿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王运发在维护其权益时,未采取合法途径,而是采用非法手段,致使其由受害人变成被告人并被判刑。
这是我在百度上摘的一个案例这种是跟其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出事以后的停尸闹事,而这个帖子是死者自己开车掉落山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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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989 发表于 2012-10-18 12:21:4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仍然,一个人 发表于 2012-10-17 22:19
谢谢,现在我朋友的母亲还么有放出来,也不知道现在这么冷的天,在里面怎么样了

其他的都放出来了么 看来有关部门还是挺同情死者一家人的不然非法停尸一个多月罪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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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sand 发表于 2012-10-18 12:48:5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什么事都有能解决,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才好,司机也有责任,并不是光主家啊,别讹人,好好说,那人都走了,也是意外,你的报道片面,完全站在你朋友的立场,可是主家也不想有这样的发生啊,都得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最好,别让舆论压死人,根据真实情况汇报才好~~只是个人想法,不偏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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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tian 发表于 2012-10-18 19:30:1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人家让拉沙没让你往沟里拉,司机的责任多大啊,把尸体拉人家家里,已经触犯法律了,不像是要解决问题啊,唉,逝者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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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不是こおり 发表于 2012-10-18 19:49:5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那感觉 发表于 2012-10-15 09:06
我同学家的事   帮帮忙

    不了解情况,就别瞎发表,我怎么听说死者家属二十几个人非法住进人家家里,还把死人放在人家院子里大十几天,如果真是为死者好,怎么不给死者安顿后事呢,还给那老俩口要100万呢,这是拿死人讹人吧,如果人家不给,那么这个死人准备放多长时间,死了十几天了,还不死者让入土为安,我觉得死者才最可悲,并不是他的家人,他的家人也太残忍了吧,据我所知,人家房子早都装好了,村里的人都知道,还要那么多沙子干嘛,这不是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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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叶草0102 发表于 2012-10-18 23:35:1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那感觉 发表于 2012-10-15 09:04
帮帮他们

这事十几天前就听说了,拉沙路途中出了事故,这家死者家属将死者拉到要沙者家里,要100万么几十万赔偿,我天,讹人了么,公家判下来出不了几个钱儿,又不是直接责任人,家里两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太太被搞得鸡犬不宁。死者家属咋不上诉呢,法律判下来是多少出多少么,不至于侵占人家家,派出所去了两次就是不离开,只好强行拘留了,听说把人家家搞得乱七八糟,比日本鬼子进村还惨,派出所当时给拍了照。这个社会是有法地,不是让人想咋就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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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989 发表于 2012-10-19 12:56:0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老衲10年到现在从来都是看帖不回 昨天看到这个帖子跟从微博上了解的情况想结合想了一下 楼主太坑爹了,天理自在、人心难猜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你们这样也只能忽悠下那些不了解事实真相的围观群众,纸是包不住火的天理自在。公道自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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