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男子闫某伙同他人,在神木县尔林兔镇打着收购玉米的幌子,实施盗窃的勾当,先后作案40余起。 4月24日,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队接群众报警称,有人以买玉米为由盗窃村民的玉米。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调查得知,闫某与其他3人到尔林兔镇收购玉米,与卖主商量好收购价格和数量后,每袋装120斤,最后以编织袋数量计算总重量。 4月24日,尔林兔镇村民郭某在卖完玉米后,觉得自家出售的玉米重量不对劲,郭某猜测,收购玉米的闫某等人有盗窃嫌疑,便报了警。 4月25日,民警乔装成村民,再次给闫某等人出售玉米,民警发现闫某等人将事先数好的50个编织袋交给村民装玉米,随后把装好的玉米倒在卡车上,在此期间,几人将空的编织袋夹在衣服里偷偷放入事先数给村民的编织袋堆里。 经讯问,闫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今年3月份以来,他伙同其他3人先后3次到尔林兔镇收购玉米,每次他们都将多余的编织袋混入事先数好的编织袋里,每车盗窃玉米一到两吨,共作案40余次,大约盗窃村民玉米20多吨,非法获利35000余元。 目前,闫某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调查中。 (华商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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