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于2012年5月3号被人车撞,(颅骨骨裂,脑出血,脑损伤,小腿粉碎性骨折,脚后更等几处骨裂,)事者开车逃逸于第二日自首,后事故中队出委托书到榆林市公安局伤情鉴定为重伤,根据交通法,事故中队应该应该把案子交往检查机关,但不知出于和因或何种压力,事故中队就是不移交,家属去问原因,第一次说肇事者单位要考试,第二次说肇事者不在神木在西安住院,还说让家属自己去找肇事者,找到他们在管,找办案的说让找领导,找领导有让找办案的,想问下神木事故中队每天吃公粮就是在那当摆设的,还是为有权有钱的人当保护伞的 |
天理何在[tthread=a15191250555, 高和琪]http://app.qlogo.cn/mbloghead/8e3ac8ded64c2c50ebd6[/tthre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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