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一名男子带着自己的三岁女儿来到神木县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但之后该男子却抛下自己的孩子独自离开。这事着实让正在值班的民警们感到异常惊讶与痛心,小女孩被无情的抛弃。无奈之下,迎宾路派出所的值班民警们临时给小女孩当起了“超级奶爸”。
当日18时许,迎宾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正各自忙碌着工作。这时,一男一女带着一个小女孩来到派出所门口,经询问,一位是小女孩的父亲高某(男,22岁,绥德县人),一位是小女孩的小姨郭某(女,26岁,神木县人),了解获知高某与其妻子因家庭矛盾,导致小女孩的母亲独自离开家中。高某便将自己的女儿送至郭某家中,但遭到郭某拒绝。双方来到派出所理论一番无果,高某悄然驾车离开。民警耐心劝说郭某帮忙照顾小女孩,但郭某表示自己已经抚养三个孩子,实在无力负担,随即离开。小女孩就这样被无情的丢在派出所里。
接下来的几天当中,民警们都就成了小女孩的“超级奶爸”,他们将小女孩视作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照顾着,白天工作也一直带着小女孩,生怕小女孩跑出去发生意外。下班后放弃休息与陪伴自己的家人,依然和小女孩在一起,陪她到广场跑步、玩耍。小女孩饿了,民警们喂着她吃,天阴下雨,感觉小女孩衣服单薄,民警们自掏腰包为她购置衣物。几天时间里,小女孩日常起居被一个个“超级奶爸”照顾的细致入微,心情随之好转,变得活泼好动,已然完全融入到这个温馨的警营大家庭当中。期间迎宾路派出所民警们一直想办法联系小女孩阿的父亲高某以及其他亲人,但却一无所获。目前,民警们已通过多渠道联络各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的办法。
迎宾路派出所在此提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构成刑事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这里,迎宾路派出所全体民警满怀真心的希望小女孩的父母亲能够尽快回来,孩子需要你们,需要一个温暖有爱的家! 来源:神木县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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