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日常生活中谈到法制和法治,不少人认为好像两者没有区别,但其实存在很大的差异,我个人认为两者有天壤区别。首先我们任然要看宪法条文: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分-----------------------------割---------------------------------线--- 从宪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内容可以看到我们是实行法治国家,用的是法治两个字,而非法制。所以毫无疑问我们以后在日常生活中当用法治二字。 那我就粗浅谈下法制与法制的区别。法制早就提出,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制国家的本质要求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从字面可以看到都很全面,法律有了无上的权威。但随着人们生活的不断改善,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在15大就庄严的重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的提出,给了我们更多信息。过去的法制虽然好,但我们必须司考一个问题,光有法是不行的,我们应该是有良好的法律。 早在法理学上就有过探讨,奥斯丁认为,法就是命令,不管好坏必须遵守,有名的一句话就是“恶法亦法”,但亚里士多德就论述过,法必须是良好的法,人们才应该遵守,恶法绝对不该让人们遵守。我们更倾向与后者。所以我们现在说的法治是指,我们的法律不仅有权威,而且是良好的人性的法律。 2011年**委员长就宣布,我们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虽然在社会中还有很多不公,但我们相信如水一样的法治,一定会优与用刀的的那个法制。 PS:个人观点,望有识之士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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