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男子张亮(化名)在宾馆赌博时认识女子王梅(化名),后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后来两人发生矛盾,张亮多次殴打王梅,并要和她同归于尽。3 月18日,张亮被府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王梅1 . 3 万余元的护理费等经济损失。 2010年8 月份的一天,张亮来到府谷县城某宾馆赌博,认识了一个叫王梅的女孩。不久后,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王梅在府谷县城开一家化妆品门市,张亮没有正当职业。2012年5 月份,两人发生矛盾,王梅提出分手,张亮不同意,王梅开始躲避他。张亮十分恼火,加上欠下巨额赌债,就萌生了杀害王梅后自杀的念头。 2012年6 月中旬的一天,张亮来到王梅店里质问她是不是和其他男人有了关系,王梅否认,两人大吵起来。想到五虎山上有一口井,张亮强行将王梅推上一辆出租车去了五虎山,在半山腰处,他继续质问并殴打王梅,王梅跌落在约2 米高的台阶下,头部受伤。他还一边打王梅,一边要和她跳井自杀。这时,王梅已轻度昏迷,称要喝水。起了同情心的张亮将王梅送往了府谷县人民医院。王梅住院后,张亮再次起了杀死王梅的念头。王梅住院当天晚上,张亮打算等医护人员下班后,他抱上王梅从11楼跳下。当晚,王梅趁张亮外出时,逃出病房藏在医院的一地下室内,张亮找了一晚上也没找到她。第二天早上,王梅看到张亮离开医院,赶紧打电话报警。警方随后将张亮抓获。 府谷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了张亮的犯罪事实。3 月18日,府谷法院认定张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王梅护理费等经济损失1 . 3 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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