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愿做一棵草 于 2017-9-21 15:26 编辑 昨天,住在五龙聚小区的二姐和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吵了起来。 起因是二姐去交物业费的时候发现,费用里有一项是电梯费,当时二姐就急了:“我住在一楼,从来没用过电梯,凭啥要为这电梯费买单?” ![]() 家住一楼,一万年也不用电梯,去地下车库等电梯的时间早都走下去了,从来不坐电梯,凭什么让一楼住户承担电梯费。 现在这种情况就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按楼层不同实行差别化对待,1至10楼为一档,11至20楼为一档,21至30楼为一档,31楼以上为一档;费用逐层提高,比如1至10楼交10%的电梯费,11至20楼交30%电梯费,21至30楼为一档交50%电梯费,31楼以上全额电梯费。 二是根据“谁使用谁付费”的公平原则, 刷卡乘梯。小区居民买卡,统一价格,不分楼层。不买卡的,你就爬楼梯。 你们认为一楼住户该不该交电梯费?该怎么交电梯费? |
电梯费的准确含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俗称的电梯费,其准确的名称应该是电梯运行维护费,是指电梯的日常运行以及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运行电费、年检费、保险费、日常维护保养费和维修材料费等,不包括电梯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 一楼的业主应该交纳电梯费 虽然一楼业主日常生活中使用电梯的机会非常少,但是电梯是该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共有部分,只要业主所购买的住宅附带有电梯这一公共设施,就应该交纳电梯费。 首先,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是不合法的。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可见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每个业主对其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一楼的业主不得以在日常生活中不使用电梯为理由,不交纳电梯费用,即“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其次,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也是不合情理的。电梯费用的测算是个非常专业的问题,电梯收费标准的确定直接影响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电梯运行维护费可依据其实际支出,按建筑面积或户合理分摊,具体办法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因为每部电梯实际支出的费用是一定的,如果一层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用,势必加重其他楼层的业主分摊的费用。另外,大家购买的是同一幢带电梯的建筑物,电梯是共有部分,公共设施,一层业主不交纳电梯费,那么二层业主有可能会以用梯比较少或承诺不用要求减免电梯费,三层、四层的业主也可以这么要求,这对高楼层、必须使用电梯的业主是不公平的。所以,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看起来是合乎情,实际上是不合理的。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