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进程,规范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根据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推行居住证工作的通知》(陕公通字[2013]14号)要求,我局将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居住证工作。 居住证是针对我县境内流动人口进行的,居住证采用植入8K芯片的非接触式智能卡制作,居住证式样和标准全省统一。县局签发后将居住证制证信息发送到居住证制作单位请求制证;居住证制证单位用省公安厅加密过的居住证裸卡进行制证。已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居住地址发生变化的,持居住证可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公安派出所请求变更居住登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公安派出所核实后,直接变更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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