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消防战斗员:16名(男性) 1、退伍军人和消防大队临聘人员8名 2、在册贫困大学生8名 二、招聘条件 消防战斗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神木户籍退伍军人; 2、神木籍在册贫困大学生; 3、现为我市消防大队聘用且在岗的临聘人员。 本次考试神木户籍落户时间限至2017年6月31日前,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为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复员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现场采集本人照片。 报名时间:2017年 11月2日至11月3日 报名地点:神木市黄庄路公安消防大队 咨询电话:0912- 8332775 2、资格审查: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印发准考证,参加统一考试、考核。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500米负重长跑和100米短跑)和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报考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员与聘用岗位2:1的比例(不足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四、其他规定 1、招聘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参加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和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3、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并与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4、被聘人员属于临时用工,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包括培训期、试用期)。总聘期不得超过九年,九年期满不再聘用,自动解聘。 5、聘用人员待遇参照神木市公益性岗位协管员标准执行,岗位工资暂定为2500元/人·月,代缴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项社会保险。岗位工资、社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公司代发代缴。 神木市国信人力资源公司 神木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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