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公安、法院联动执法机制再显神威。火速布控,密切配合,沿途设卡成功拦截一名逃逸失信被执行人。至此,神木公法联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机制进入工作常态。 据悉,2012年5月,申请执行人王某向被执行人朱某借款40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朱某总是一拖再拖,王某遂将朱某诉至神木市人民法院。法院作出判决,朱某于判决生效后的15日内支付王某欠款4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朱某却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便再次向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因朱某在神木法院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多次传唤后,朱某拒不到场且下落不明。直到2017年11月1日晚,申请执行人王某电话举报称,自己发现朱某正藏匿于孙家岔兴义源焦化厂,希望执法人员能尽快前往控制。 接到举报电话后,执法人员迅速驱车前往兴义源焦化厂。然而,朱某却报着侥幸心理,以带王某换地方商议还款为由,将王某诱骗上车,并驶离兴义源焦化厂,一路向大柳塔方向逃逸。得知朱某携申请人执行人王某已驾车逃跑,神木法院迅速向神木市公安局中鸡交警中队和大柳塔交警中队请求帮助设卡拦截。两地交警立即组织人员、车辆火速前往朱某逃逸路线,并在各路口设卡拦截,最终在呼家塔村将朱某驾驶的车辆拦截下来。随之,神木法院执法干警也赶到现场,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将朱某及车辆一并带回神木法院。因被执行人朱某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且采取携带申请人逃逸等危险方式阻挠执行,神木法院对其依法予以拘留。 11月2日,已被强制羁押于看守所的朱某意识到自己逃逸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后深感自责,并主动联系家属前往神木法院执行局,将名下两辆车辆及部分白酒以物抵债于王某,并承诺剩余7万元于一年内清偿完毕。目前,双方还款意见达成一致,朱某已被提前解除拘留予以释放。 此次公法两部门再联动表明,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正被有效压缩,极大增强了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的威慑力,处处紧逼让‘老赖’寸步难行,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有效解决了法院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员难以查找控制等困难。 (文字来源:闫磊 李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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