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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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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灬不及久伴 发表于 2017-11-10 00:51: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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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神木县人民小区3区物业,我回家骑的摩托车。 也就是吃一顿饭的功夫。 吃完后。走的时候发现我的摩托车上了一把锁。 也不知道是谁弄的。由于当时时间离上班时间很紧了。就出去打车走了。 直到第二天也不知道是谁给我锁的。然后我就拿了大力钳把锁剪开。完了下午我们一起住的朋友说是物业公司把家里电停了。说是我们剪断了他们的锁。我就不知道是谁给他们得权力锁车的。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力随意给业主的车上锁?我也是学过法律。从法律角度来讲。无论从民法。物权法还是相关规定来看。物业是服务部门。不是执法机关。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是服务协议。因此。物业无权锁车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车上锁是侵犯了业主的物权。更可恨的事给我们断电。我们是业主。他们只是物业。这是对业主的威胁还是下马威?断一天电是什么意思?断电的原因呢?物业公司可以随便锁车么?锁了车之后24小时也没人通知我们是他们锁的车。这么野蛮的物业公司有什么用?去年我朋友在我们小区丢的自行车为什么说找不到就找不到了?物业公司是用来欺压业主的么?要你们有何用!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之间签订的是供水、供电合同,这是两个相互平行、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
物业公司只是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并不是水、电的供应方。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的供水、供电系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当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
由上述可知,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直接停水停电的话,物业公司是肯定不对的。为什么会如此嚣张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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