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神木大柳塔的薛女士这次却被邻居闹得很心慌。因为父亲盲目给邻居当贷款保人,邻居迟迟还不了款,债主多次到自己家里骚扰。薛女士家住大柳塔镇石圪台村,说起这起纠纷,她显得很忧心。去年4月份,邻居李先生准备以2分的利息贷一笔款,为期两个月,到期后总共还款16万元(含利息),不过对方要求有人担保。李先生于是恳求薛女士的父亲做自己的担保人。考虑到与邻居关系不错,李先生家里经济条件还可以,而且只借款两个月,薛女士父亲就一口答应。然而让人意外的是,这两个月的贷款期限还没到,李先生却因患病突然去世了。眼看到了还款时间,李先生家人迟迟拿不出钱来,作为担保人的薛女士父亲这下着急了,多次催促,后来李先生的家人竟然玩起了“失踪”。 不仅这样,讨债人竟然拿着纸条找到了薛女士家里。好好的突然被人上门要债,薛女士家人这才知道是薛女士的父亲给人家做了担保,一家人又气愤又无奈。两个月前的一天,薛女士母亲正在家中做饭,也有几个自称要债的人干脆将薛女士家里还在运营的大货车玻璃砸碎,把车开走了。“父亲太大意了,现在该怎么办呢?”由于李先生家的房子并没有产权,薛女士感到非常为难。 陕西天佑律师事务所周大兵律师分析,该事件中,薛女士父亲为他人担保借款,如果钱未按时归还,按照担保合同薛女士父亲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债权人在要债过程中,私自扣下薛女士家中营运车的行为是违法的,薛女士可以到法院起诉,要回自己的财产,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停运损失费。如果薛女士不堪债权人烦扰,可先将欠款还给对方之后,再到法院起诉李先生的妻子,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做担保人要三思而后行,毕竟这其中还是有很大的风险。”周律师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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