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从榆林市环保局发布的关于涉污企业环境管理信息的公告中获悉,市环保局在日前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中发现违法排污企业7家,并对这7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共处罚款61万元。 公告显示,目前榆林共建成15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并通过验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有14家,佳县污水处理厂由于被洪水冲毁,正在重新选址建设。同时经排查,我市境内涉及重金属企业4家,医药制造企业2家,水泥制造企业9家,火电企业27家,未发现涉及皮革鞣制、电镀类,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企业。此外,共有排放污水企业90家,在检查中发现违法企业7家,其中1家企业利用渗坑排放污水,6家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这一公告向所有企业都敲响了警钟,不要违法排污,更不要乱排放污染物,合理排放污水,否则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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