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打架鱼 于 2018-1-9 17:45 编辑 ![]() ▼律视在线第325期丨结婚时男方自愿给付女方的彩礼钱和女方陪嫁的小轿车,在离婚时是否应该返还和被分割? ▼一切皆因缘起缘灭,怨不得谁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 这一习俗一直被流传至今,那么夫妻离婚后彩礼与嫁妆能否要回?能要回多少?采取何种渠道要回?这都是在现在离婚率不断上升的社会环境中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带着疑问一起来看看本期律视在线郝小双律师是如何释法的? 小明和小芳两人经人介绍,在相识2个礼拜以后就决定订婚。订婚的时候男方向女方支付9.9万元作为彩礼,而女方家人则陪送了一辆登记在小芳名下的小轿车作为嫁妆。但是两人结婚不到一年时间就因为琐事争吵分居,小芳的父母当时就不是很同意两人这么仓促的订婚,可父母拗不过女儿呀,父母看着两人因为性格不和每天在那争吵,只能干着急。 ![]() ▼离婚时,财产是主位,谁还念情分? 终于两人过不下去了,要离婚,双方对离婚都没异议,但是男方坚持要女方返还订婚时的9.9万元彩礼并且要求分割女方陪嫁的小轿车。小芳听到小明这些要求时,简直气炸,声称自己将最好的年华都给了小明,就算是自己的青春损失费也值这个钱吧,而且当时也是男方自愿给的,不应该被要回,至于小轿车更是父母买给自己的,属于个人财产,更不应该分割。 双方在彩礼与嫁妆的返还与分割问题上争执不下,两人各有各的说词,小明面对霸着财产不放手的小芳很是无奈,最终将小芳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并且分割女方陪嫁的小轿车。那么这个彩礼与嫁妆到低该不该返还?该怎么返还? ![]() ▼彩礼和嫁妆该被返还和分割吗? 关于这些疑问,法律是有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 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实践中,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女方家人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因此本案中,双方结婚1年时间才开始分居,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也比较长,对于男方给付的彩礼是不应当返还的。对于女方婚前父母陪嫁的小轿车,由于是婚前陪嫁,并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应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 ![]() 积 极 转发帮助他人,争做最美普法使者 律『视』在线 — 掌上的法律专家 精英律师团免费普法义务咨询 新浪微博:@律视在线丨今日头条:律视拍案 律 师 视 频 录 制 合 作 联 系 制 片 人 王 老 师 :135-5225-3083 法 律 咨 询 及 帮 助 请 拨 打 平 台 电 话 咨 询 热 线 :010-57185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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