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早上,当事人安敏(化名)不远千里来到神木法院,将一面绣有“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神木法院行政庭,同时将法官为他垫付的2400元归还,又将一面绣有“维护公平、援助弱者”的锦旗送到神木法院院长李保平手中,盛赞神木法院法官公正执法,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原告安敏本系河南许昌人,2012年11月20日,其来到神木准备找工作,谁料刚到神木就出了意外,因路面结冰道路湿滑,他乘坐的出租车与被告赵平(化名)驾驶的半挂货车在神木县过境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至安敏面部受伤住院,并造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经神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赵平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安敏出院后脸上留下疤痕,仍需要继续治疗,而被告赵平只支付了3200元医疗费就不再垫付,无奈之下安敏将赵平及其所属的运输公司、车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6万多元。 立案时,神木法院立案大厅的法官告知安敏应缴纳诉讼费用500元,但其支支吾吾的说自己身上的钱已经不够缴纳。原来,安敏本系农民工,家中经济条件不好,仅有的一点积蓄已支付住院费用,了解情况后,立案法官们立即汇报李保平院长,李院长当即批准缓交此案诉讼费用,就这样不到一个小时立案手续已经办完,案件分配给行政审判庭的康维婷法官承办。 在审查案件时康法官了解到肇事车辆系外地车辆,如果交警队扣押期满将车放行,则原告的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也不利于案件的调解,于是告知安敏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同时也可以提出伤残鉴定,这样会更有利于确定赔偿数额。安敏道谢的同时也说明了自己的困难,看着当事人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康法官立即表示两项费用可以由自己先借给原告,待赔偿款到位以后再还给自己,于是拿出2400元替原告缴纳了费用,从而使整个诉讼继续进行。随后,康维婷法官认真调查取证,细致分析案情,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赔偿安敏6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康法官为使原告尽快拿到赔偿款,耐心向几被告判后答疑,辩法析理,她情法并用从原告受伤害及家庭生活困难讲到不履行判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后汽车运输公司立即赔付了伤残鉴定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了赔偿款。原告得到全部赔偿款后表示非常感谢神木法院的法官们,同时也为人民法官高效便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作风所折服,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马莉 王铁林 李宇 李方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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