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子洲男子胡某结识了一名越南籍在华留学生,两人相恋并结为“夫妻”,但这样的婚姻因对方属非法居留并不受法律保护。近日,子洲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非法居留人员案。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对这名越南女子提出口头警告,并责令其尽快办理有关居留证件。 农村小伙娶了“洋媳妇” 这名非法居留的越南籍女子中文名为刁氏素,外籍名DIEUTHISUN,今年24岁,本科文化。 据子洲当地警方介绍,2008年7月,刁氏素来到云南财经大学留学。期间,她通过网络结识了子洲县苗家坪镇焦渠村男子胡某,两人迅速建立了恋爱关系。2011年11月11日,刁氏素与胡某举办了结婚仪式,两人正式结为“夫妻”。 2012年7月,刁氏素跟着胡某来到位于苗家坪镇焦渠村的胡某家中。在同村村民看来,小山村里的小伙娶了个“洋媳妇”确实是件很洋气的事,而他俩也已被看作是正式“夫妻”。 “三非”人员要补办手续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双方不到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这样的婚姻就不受法律保护,也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与我国居民共同生活的公民,均属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结婚的‘三非’人员。”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规定,“三非”人员一经发现都要遣送回本国。 目前,子洲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刁氏素口头警告,并责令其限期办理结婚证件。而这名非法居留的越南女子只有尽快到民政部门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并及时提交相关居住证件和材料,才能在我国获得合法身份 不被法律保护的“夫妻” 事实上,胡某与刁氏素一直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刁氏素持有的护照签证有效期至2012年7月31日,但她一直未办理居留证件。这就意味着,他俩至今仍不是法律意义上所承认的合法夫妻。 9月13日,子洲县公安局民警在焦渠村开展宣传时得知有一名越南籍外国人在该村非法居留。此后,民警将刁氏素传唤到县公安局。经询问获悉,刁氏素在未办理相关居留证件的情况下,已在我国境内非法居留1年零2个月。 记者了解到,2013年7月1日,我国颁发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陆续开展了“三非”外国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我市公安机关也逐步加大了对非法居留人员的查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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