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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内容] 我县“房姐”龚爱爱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再次让我县声誉蒙尘!

阅读数:3751  |   回复数:15
亲完就跑 发表于 2013-10-12 15:39:28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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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本帖最后由 亲完就跑 于 2013-10-12 15:53 编辑

     我县房姐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被靖边县人民法院9月29日一审宣判后,竟不服一审判决,已通过靖边县人民法院向榆林市中院递交上诉状,榆林中院已依法受理。这一举动再次让我县声誉蒙尘。


9月29日上午,龚爱爱被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天(10月12日)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9日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限内,通过靖边县人民法院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龚爱爱系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处房产,被称为“房姐”。同时,“房姐”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使得公众质疑不断。

    2013年1月27日,陕西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3月4日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其三个虚假户口已分别被注销。

    9月24日上午,龚爱爱案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方认为,龚爱爱的行为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建议对其判处2年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龚爱爱坚称自己有错但无罪,对因自己引起的社会广泛关注向社会道歉。龚爱爱的辩护人则称,龚爱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无罪释放,同时希望媒体理性报道,不应矫枉过正。

    在一审公开开庭审理5天后,“房姐”龚爱爱一案9月29日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龚爱爱被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龚爱爱坚称自己无罪的辩护,法庭判决中未予认可,龚爱爱当庭未表示上诉。

    作为神木人,对于这一事件我们想说点什么???回复帖子各抒已见!

点评

你们懂个毛线,人家服不服管你什么事、不懂社会不懂经济就不要嚷嚷,如果没有***那些大人物前几年的创业打拼神木能富的这么快、没看见政府和国家都在包庇吗、自己不懂还发帖,让别人看见笑话  发表于 2013-10-15 20:11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智慧神木立场无关。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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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收藏 推荐推荐 无聊无聊
好歌好梦 发表于 2013-10-12 17:27:28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应该审判龚爱爱的其它罪过,这个太轻了。为什么对龚爱爱避重就轻,这种人往往有更重大的罪过。老天,你开开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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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歌好梦 发表于 2013-10-12 17:28:2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神木现在的惨状就是她们权钱交易害的
那个昔日辉煌的神木永远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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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达人 发表于 2013-10-12 17:38:3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人家打人家的官司,怎么就和我县声誉挂上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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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律 发表于 2013-10-12 18:50:51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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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律 发表于 2013-10-12 18:55:1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对于神木人来说,不管龚爱爱判三年还是判无期,与我们小老百姓没有一分钱的关系,该做甚做甚!这些人利用人类共同的资源获取荣华富贵的时候可想想人民的苦衷?他们在享受的时候可做过一些慈善事业?所以说她落到这个地步与神木人民一点点关系都扯不上!只是看到了这个社会的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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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完就跑 发表于 2013-10-14 11:21:2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歌好梦 发表于 2013-10-12 17:27
应该审判龚爱爱的其它罪过,这个太轻了。为什么对龚爱爱避重就轻,这种人往往有更重大的罪过。老天,你开开 ...

恩,龚爱爱的律师尽然说:大家不要有仇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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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铁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15:02:21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韵律 发表于 2013-10-12 18:55
对于神木人来说,不管龚爱爱判三年还是判无期,与我们小老百姓没有一分钱的关系,该做甚做甚!这些人利 ...

你说的好,房姐有再多的钱又没有给社会做慈善,看看人家府谷的高乃子多好,房姐再有本事也离不开是神木的平台使她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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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jianxiong 发表于 2013-10-15 09:15:51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只要把她所有的财产充公,立马放人我没意见。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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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完就跑 发表于 2013-10-15 16:27:2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yuanjianxiong 发表于 2013-10-15 09:15
只要把她所有的财产充公,立马放人我没意见。呵呵

关键是现在不充公,还是她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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