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这点事儿 于 2018-1-30 16:17 编辑 “工程是由我修建的,为什么钱不能打到我的账户……”“合同不是和你个人签的,钱不能打到打到你的账户……”,神木法院大柳塔法庭一号审判庭此起彼伏的争吵声不断传来,最终,经过承办法官高瑞廷的调查和审理,找对了主体,在法官的调和下,兑现了未结的工程款78万元。 (图文无关) 华小路为当地一家医院进行幕墙装修,经过为期两年的时间该工程终于完工,该医院就该工程进行合格验收且双方进行了结算,共计工程款4601647.08元,医院一直陆陆续续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可剩余工程款78万元经华小路催要一直不见医院结清剩余款项,无奈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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