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际,神木市食药大队牢记局领导嘱托,立足本职,对全市食品行业开展了全面的清查,工作中对发现食品行业存在诸多问题进行了整改,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坚决打击,为神木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案例一 陈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位于神木市兴神路开发公司商铺10号店铺当中,销售掺有西地那非的食品。2018年1月12日,被我局依法立案调查,2018年1月25日刑事拘留,现已提请逮捕,案件在进一步的侦查当中。 案例二 马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位于神木市兴神路开发公司商铺17号店铺当中,销售掺有西地那非的食品。2018年1月12日,被我局依法立案调查,2018年1月26日依法取保候审,现案件在进一步的侦查当中。 案例三 刘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从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12日期间,在制作馅饼的过程中超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致使馅饼铝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2.5倍,在这期间刘某某对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营利5000余元。我局于2018年1月12日对刘某某立案侦查,1月24日刑事拘留,现已提请逮捕,该案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案例四 王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从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12日期间,在制作馅饼的过程中超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致使馅饼铝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7.5倍,严重危害食用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于2018年1月12日对王某某立案侦查,1月24日刑事拘留,现已提请逮捕,该案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案例五 熊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在滨河路上利用自己经营的超市,销售掺有西地那非的食品,严重危害周围群众的身体健康。熊某某于2018年1月12日,被我局依法立案调查,2018年1月25日刑事拘留,现已提请逮捕,案件在进一步的侦查当中。 案例六 王某经营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制品案。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18年1月19日在神木市店塔镇的集市上经营销售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我局于当日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并依法销毁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制品。 案例七 黄某经营未按规定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案。黄某在位于神木市驼峰市场的海鲜门市内经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牛百叶,我局于2018年1月18日对违法行为人黄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保障了神木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来源:神木公安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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