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辱骂、撕扯法院办案人员的马华、张鑫(均系化名)分别处以罚款5000元。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马华为他人担保贷款100万元,后因借款人无力偿还而被起诉至法院,神木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由民三庭负责办理,案件受理后,民三庭的两名书记员前往神木县孙家岔镇海湾村向马华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两名书记员到达海湾村后得知该村正在召开村民大会,马华也参与了会议。为了不影响村民会议的正常召开,两名书记员耐心的在会场外等待。会议间隙,他们找到马华并向他说明来意,不料马华的抵触情绪十分强烈,表示自己只是担保人,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并以自己正在开会为由拒不接受传票。两名书记员耐心的向马华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希望其能配合法院的工作,但马华更加的烦躁不安,执意要进入会场继续开会,而且要求两名书记员赶快离开。随着村民会议的继续召开,两名书记员只得在会议大厅外等候。 半个小时后,会议结束。两名书记员走入会议大厅再次找到马华,继续向他做思想工作,要求他接受法院传票。此时部分参会村民还未散去,怒气未消的马华开始发动其他村民围攻辱骂两名书记员。其中一名书记员拿出手机准备照相取证时,马华的妹夫张鑫夺过手机并摔碎,马华则将传票撕烂,并将这名书记员的衣服撕破。随后,二人将两名书记员推搡出会议大厅。两名书记员对此情形始终保持克制,及时将现场情况向院里做了汇报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院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指派民三庭相关人员和10名法警赶往事发地处置。到达现场后,就近赶到的孙家岔派出所民警已将撕毁传票的马华控制,而张鑫已不知去向。法警将马华带回法院并让其电话通知张鑫主动前来接受处理。在法律的威严下,张鑫于晚上8时许来到法院接受处理。 马张二人均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愿意接收相关法律文书并接受处罚。他们分别向两名书记员诚恳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鉴于二人认错态度较好,神木法院作出了给予马张二人分别罚款5000元的决定。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