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7日下午14时许,济宁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曲阜大队民警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在辖区K537+300公里处徐州方向(曲阜收费站南100米处),一辆京A牌的中巴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一群人人站在车右侧。民警立即下车查看情况,令民警吃惊的是,车右侧有煤气罐、锅、烧饼、菜等,几个人围在一起正在炒菜。![]() 当民警问题违法停车原因时,车上一学生称:我们都是学生,请了一名司机,出来自驾游,都是“穷游”,没那么多钱,为了节省成本,才选择自己做饭。民警告知停车前100米就是服务区,可以选择在服务区停车,高速路停车太危险。该学生称,当时有人感觉饿了,没想这么多,就下车开始做饭了。 ![]() ![]() 民警对驾驶员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交警处理,以后将增强法律意识,遵章驾驶。 针对中巴车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行为,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1条第22项,将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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