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悦己者 于 2018-3-23 18:04 编辑 ![]() ▼高速出现障碍物导致翻车 2017年2月,小北因为工作繁忙要赶着去公司上班。从农村家里出发时还安安稳稳,可是就在上了高速以后,悲剧发生了。 ![]() 肇事地点距离上一收费站大约20公里,用时10分钟,而该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小北家属起诉高速公路公司,认为是道路管理者的失误,不能及时清除障碍物,要求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各项费用。 ![]() 《侵权责任法》第74条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路法》第35条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路法》第10条规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同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道路交通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本案中,第一,驾驶员小北有过错。肇事车辆驶离收费站20公里用时10分钟,平均车速120公里/小时,超过该路段限速行驶标准80公里/小时,应认定事故车辆超速行驶。 第二,高速公路公司应当赔偿。前车坠落障碍物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车辆超速行驶则是次要原因。由于高速公路公司负有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义务,对高速公路上前车坠落的障碍物没有及时发现和清除,未能保证该段公路畅通,使其后行驶的车辆及乘车人员处于不安全状态,视为高速公路公司未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 积 极 转发帮助他人,争做最美普法使者 律『视』在线 — 掌上的法律专家 精英律师团免费普法义务咨询 新浪微博:@律视在线丨今日头条:律视拍案 律 师 视 频 录 制 合 作 联 系 制 片 人 王 老 师 :135-5225-3083 法 律 咨 询 及 帮 助 请 拨 打 平 台 电 话 咨 询 热 线 :010-57185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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