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打架鱼 于 2018-4-2 15:01 编辑 ![]() ▼律视在线第408期丨父亲拒绝将房产过户给儿子,一怒之下儿子将其告上法庭,儿子能胜诉吗? ▼母亲净身出户,只为给儿留房产 近日,某市中级法院审结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判令争议房屋归儿子所有,父亲和母亲协助儿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一对夫妻协议离婚时约定:共同的房产归儿子所有,在儿子结婚时交给其所用。不料几年后,26岁的儿子准备结婚时,父亲却拒绝将房产过户给儿子,一气之下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跟着律视在线的刘砚洁律师,一起看看今天的案例吧。 王建国和许云1985年结婚,1986年生有一儿子叫王强。在此之后,夫妻二人商量着购买了房屋一套,并办理了房产证,而证上所有权人的名字是王建国。2008年,婚后一直争吵不断的王建国和许云决定离婚。经过一番思考后,妻子许云决定放弃所有家产,一切都留给儿子。后经与丈夫王建国协商,二人达成离婚协议,并将协议的内容告知儿子。 协议约定:儿子王强,根据要求随父生活,女方放弃家里财产,房产归王强所有,在王强结婚之时交给王强使用,其他家电及物品也归王强所有。之后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许云净身出户。 ![]() ▼父亲反悔房屋过户,儿子起诉法院 离婚后,王建国和儿子一直生活在一起。孩子总归要长大,几年后,王强认识了女友小梅,两人一见倾心。2017年初,王强准备和小梅结婚,就和父亲商量把房子装修一下结婚用,没想到王建国不同意,说自己年龄大了,经济条件又不好,房子要自己住,让王强另找房子。王强非常诧异,说起协议的事,王建国却说当初虽然答应把房子赠给你,但没有过户就不算,现在不赠了。 几番讨要无果,父子俩彻底闹僵,王强去同学家借宿,并在律师的帮助下,一纸诉状将父亲王建国诉至法院,要求其父归还房屋并过户到自己名下。 ![]() ▼依照约定,儿子胜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建国与许云所达成关于房屋及其他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对双方亲生子王强的权益予以充分考虑,为有效协议。 协议约定许云放弃家庭财产,房产归王强所有,并在王强结婚时交给其使用。现王强已年满31周岁,王建国与许云离婚协议约定的条件已经成就,王强要求将房屋过户到其名下的要求,应予支持。因王强对王建国有赡养义务,王建国仍有居住权,可以在该房内居住。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 ▼▼▼ ![]() 积 极 转发帮助他人,争做最美普法使者 律『视』在线 — 掌上的法律专家 精英律师团免费普法义务咨询 新浪微博:@律视在线丨今日头条:律视拍案 律 师 视 频 录 制 合 作 联 系 制 片 人 王 老 师 :135-5225-3083 法 律 咨 询 及 帮 助 请 拨 打 平 台 电 话 咨 询 热 线 :010-57185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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