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通过周密部署,调遣快执小分队将一名失联1年之久的矿长“活抓”,后通过执行法官不辞辛苦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当日矿方主动交出一张15万面值的银行承兑汇票,昔日合作伙伴也摒弃前嫌,化干戈为玉帛。 ![]() 据了解,申请人某机械销售公司与被执行人神木某民营煤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该煤矿为井下巷道开采,于 2012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买了2台掘进机,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将设备运送到被执行人指定地点并并按合同约定调试、安装完毕交付,但被执行人因生产不正常,资金周转紧张为由拖欠设备款30万元及投标保证金12万元不付,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神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主管该设备采购的矿长一度失联,矿上办事人员也相互推诿,无奈供货商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该煤矿置之不理,经线上查询无存款后,执行法官深入一线调查,发现该民营煤矿因井田整改不能正常生产,矿方办事人员也很不配合,因暂时未能联系到煤矿负责人,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后通过多次深入了解,发现该煤矿附属的露天项目将启动,预料主管该采购项目的矿长一定会出现,通过一段时间蹲点守候,终于在次日上午将原矿长“活抓”,该“煤老板”以设备有问题为由推脱付款,考虑到双方是多年合作伙伴,本着和解优先,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相结合的原则,通过1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当日收到矿方交来一张15万面值的银行承兑汇票,且承诺剩余欠款于当年6月中旬全部付清,至此该案顺利化解。 言必信,行必果!“涉煤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庭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今后神木法院将继续保持压倒性攻坚态势,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仗、决胜仗。(来源:神木市人民法院贺晓东)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