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报销 1、全民医保: 镇办卫生院住院起付线100元/人次,合规医药费100%报销。 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500元/人次,合规医药费100%报销。 榆林市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500元/人次,合规医药费80%报销。 榆林市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1500元/人次,合规医药费70%报销。 省级及省外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3000元/人次,合规医药费70%报销。 市外非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3000元/人次,合规医药费50%报销。 (注:转市外医院住院未履行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降低10%。) 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年30万元。 2、大病保险:住院报销后合规自付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按下列比例进行大病救助: 1万元—3万元,救助比例30%; 3万元(含)以上—5万元,救助比例35%;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救助比例45%; 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救助比例50%; 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救助比例55%; 20万元(含)以上,救助比例60%; 救助封顶线为每人每年30万元。 二、门诊报销: 1、门诊医疗:设立门诊医疗卡,每人每年100元资金用于门诊刷卡报销; 2、门诊慢性病:制定25种门诊慢性病,实行全年限额报销; 3、门诊单病种:制定31种门诊单病种,实行门诊定额报销。
来源:神木新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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