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博物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强干部职工对文物保护、博物馆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基层法制教育活动的通知》和《神木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以及《神木县文体广电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神木县博物馆在全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在2014年3月至6月期间,通过集体会议学习及自学相关法律法规和《神木县“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以及在“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世界文化遗产日”宣传旬期间,开展文物保护的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及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提高全民保护文物的自觉性。 神木县博物馆 孟红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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