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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鱼 发表于 2018-6-26 15:31:21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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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打架鱼 于 2018-6-26 15:31 编辑


▼律视在线第515期丨高中男孩假借辅导名义性侵初中女,该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初中小女孩被诊断出怀孕

随时经济的发展,社会风气越来越开放,孩子们也越来越早熟。很多中小学生将朦胧的好感理解为爱情,步入早恋的阵营。对于早恋,应当要把握好分寸、不轻易越界,这对自控能力较差青少年来说是较高的要求,不容易做到。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这个不容易做到就变成了必须要做到,否则便会构成犯罪。

19岁的高中生小东认识了13岁的初中生小西,小东经常给小西辅导作业,时间越久,双方之间便生出一种互相青睐的情愫。不久,双方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某天,小东要求与小西发生关系,小西开始并不愿意,但是在小东的强烈要求下也就答应了。不久后,小西便被诊断出怀孕,小西的父母知道后将小东以强奸罪向公安局报案。

▼明明两厢情愿,怎么变成强奸?

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将小东羁押,经法院审理,判决小东构成强奸罪。小东心里很是郁闷,他认为他和小西是两厢情愿,怎么会构成强奸罪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 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早恋需谨慎,切记逾越底线

实践中,大家都知道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强奸。但是大多数人不知道,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也属于强奸。

本案中,小东明知小西未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父母对于早恋无论是怎样的态度,都应当注重对孩子各方面的教育。早恋的青少年应当在恋爱过程中要把握分寸,不要逾越底线,不要将本该是单纯美好的感情变得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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