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申请需提供资料 1.《神木市祥福家园共有产权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合影一张。 3.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材料(离婚证或生效判决文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4.申请人委托查询书一份。 5.申请家庭系城镇低保家庭的,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二)报名、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神木市祥福家园共有产权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到现居住地社区提交报名资料,居住地社区负责初审,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负责复审,复审通过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15日,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名单报市房管办。 4.市房管办负责终审,并将终审通过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为终审合格购房家庭。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