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悦己者 于 2018-9-12 09:11 编辑 搜索关注“律视在线”普法平台丨精英律师团义务法律咨询 ▼律视在线第615期丨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再加分居满2年就一定能解除婚姻关系吗?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分居达到一定的年限是可以自动离婚的,其实不然,分居只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只要不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关系还是存在的。 在我们国家,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 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分居时间的长短不是离婚的程序和方式,要想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去办理。 在这里,温馨提示大家,如果想要通过分居来证明感情不和,而达到诉讼离婚的目的,那么分居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律 师 视 频 录 制 合 作 联 系 制 片 人 王 老 师 :135-5225-3083 法 律 咨 询 及 帮 助 请 拨 打 平 台 电 话 咨 询 热 线 :010-57185310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