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送红包,有协议作保障,以后可以踏踏实实看病了。”待产妈妈李女士昨日道出了很多患者的心声。按照国家卫计委要求,从5月1日起,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医患双方将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目前绥德县医院已开始试行这一新规。 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 按照要求,从5月1日起,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这意味着,从5月起,二级以上医院在接收入院患者时,又多了一道医患双方同签拒收“红包”协议的程序。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了解到,目前已制定了实施流程和具体管理办法,并将相关文件下发到各县区医疗机构,统一于5月1日开始实行。4月10日起,绥德县医院已率先试行这一新规。据绥德县卫生局医政科李海飞介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他们不仅要求二级公立医院,就连一些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也要求执行。 “根据自身情况,各医院可以对执行样本做修改,增加不完善的内容,然后将协议样本拿到县卫生局备案。”李海飞表示,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协议书上设立的投诉电话必须是县卫生局的举报电话。而且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签协议这事多数市民“点赞” 签署协议能不能收到实效?要求一出来,社会上争议不断。不过,对于签协议这事,多数市民表示“点赞”。“前段时间看到‘朋友圈’转发妇产科医生对不给‘红包’的产妇使坏,正好我的一位朋友快要生宝宝了,有了这个协议作保障,患者不用花冤枉钱,也不会遭罪了!”市民李姝说,有相当一部分人看不起病,却还要给医生额外的“红包”,希望这个协议可以落到实处。 市民张慧认为,给医生送“红包”其实是以前遗留下来的诟病。老百姓潜意识觉得送了,医生才会踏实地给自己看病。签署这个协议,能够减少医患之间的很多潜意识的猜忌。最终加上患者和监督部门的双重管理,能够还大家一个真正救死扶伤的服务环境。 不过,也有市民担心作用不大。“签协议只是一个形式。担心签字是一回事,实际又是另一回事。”患者张先生希望将这一新规制度化,而并非形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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